高中學籍只需兩年 家長無需社保證明
河北省日前出臺《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與公布政策的多數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學籍不同,河北省異地高考政策放寬了對考生的條件要求,只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該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方案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報名參加中考,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流入河北省的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同時提供家長就業失業登記證、居住證和高中段學籍證明,即可在河北參加高考,并與該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錄取待遇。流出河北省的隨遷子女無法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需回河北參加考試的,可按河北有關規定報名參加高考。
河北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自己意愿,既可選擇在河北參加高考,也可選擇回生源地高考。鑒于2013年高考報名工作已結束,河北將統一安排隨遷子女補報名工作。
河北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時提供相關信息,確保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同時,防止假借隨遷子女名義空掛學籍、“高考移民”等舞弊現象,禁止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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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