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本報以《福州警方表示不會再次公開致歉可依法提出賠償申請》為題,就陳尾姑的遭遇做了報道。22日上午,海口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與記者取得聯系,表示愿意為陳尾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陳尾姑的家人表示,他們將在律師幫助下,于近期向福州有關方面提交賠償申請。福州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會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配合。" />
9月17日,本報以《福州警方表示不會再次公開致歉可依法提出賠償申請》為題,就陳尾姑的遭遇做了報道。22日上午,海口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與記者取得聯系,表示愿意為陳尾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陳尾姑的家人表示,他們將在律師幫助下,于近期向福州有關方面提交賠償申請。福州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會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配合。
據一法律界人士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受害人應向下令批準逮捕的司法機關提出國家賠償,具體到該案陳尾姑應向福州市臺江區檢察院申請進行國家賠償,按照每天162元的賠償金額計算,9個月時間申請國家賠償的金額約為3.3萬余元,加之其它方面的一些費用,申請國家賠償的總額約在4萬元左右,具體數額需進一步詳細計算。賠償義務機關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該決定書自作出之日起10日內送達賠償申請人,申請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據了解到,女大學生陳尾姑被無罪釋放返校學習期間,在遭受誤解并背負巨大的壓力下,咬牙堅持最終順利完成學業并于今年7月份畢業。但由于種種原因,陳尾姑求職過程中屢屢碰壁,目前仍待業在家,她和家人希望福州市警方能公開致歉,證明她的清白。福州市公安局新聞處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不會再次公開致歉。
記者獲悉,今年7月份,福州市公安局后洲派出所的一名負責人,專程從福州趕赴儋州陳尾姑的家中,向陳尾姑表示慰問,并鼓勵陳尾姑盡快走出陰霾,振作起來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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