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省校園安全以及校園周邊的一些安全問題比較突出,從萬寧事件中就可以發現問題還是在制度中。”2月8日上午,政協海南省六屆二次會議開幕會后,省政協委員、教育界代表唐捷從去年“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為由頭,談起海南省校園安全問題,以及相關建議。
唐捷建議,第一,政府應該將學校的管理和安全工作納入到發展的規劃中,加大投入,加強力量,健全制度;第二,建議省教育廳應設立專門的管理工作機構,配備專人負責;第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和防險防災應急預案。
在今年兩會開幕前,唐捷專門向政協會議提交了《關于增強政府在校園安全建設與未成年人保護中的主導性地位的建議》。他認為,學校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場所,學生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里度過的,學校應該保證其在學校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學校作為一個組織,無法直接承擔責任,校長作為學校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應當代表學校對所有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行為后果負法定責任。如果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學校方面引起的,校長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同時,教育資源是一種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和統一管理。政府在為校園安全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相應的,也要承擔相當的責任。
對此,唐捷建議:由省政府主導,在省、市、縣、自治縣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協調聯席會議制度等各級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并完善相關制度,可以參照省未成年人保護協調聯席會議制度管理,辦公室設在團市縣委,成員為政府各職能部門,分管副市(縣)長為召集人,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以此更好地發揮政府職能,統籌各職能部門,加大對校園安全的規范、整治力度,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增加對公共設施的投入,加大對傷害未成年人行為的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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