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介紹
事發前一周受害學生未來上課
據了解,柏樹中心小學有200多名學生,一、二年級全是本村學生,共20多人。
蔚縣柏樹中心小學校長李富介紹,一直以來,校園的學習氛圍和孩子們之間的關系都非常好,幾乎沒有發生過學生打架事件。事發之后,學校已經讓幾名涉事學生回家,由各自家長看護。因事情發生在校園外,這件事和學校沒有關系,現在,學校也在等刑警隊的調查結果。
曉輝的班主任韓老師稱,曉輝和同學之間的關系一直都很好,人也非常聰明,只是不愛完成作業,這個學期更為明顯。事發前一個禮拜,曉輝一直沒有來學校上課,她曾先后數次派其他學生到家中喊他上學,“學生都說找不到曉輝”。6月27日,她又派一名學生到曉輝家里送作業,并告訴曉輝的姥爺,讓他下周一定要帶孩子來學校。
東東的班主任任老師表示,在班級中,東東成績排在倒數,作業極少完成,家長對孩子的學習不聞不問?!八_實也會和其他同學鬧,讓別人喊他好聽的,但從來沒有過打架事件,這件事真讓人意外?!?/p>
律師說法
對此,北京熊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分析,在我國,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犯罪,不滿14周歲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仍然應當立案偵查,以便查清案件事實,分清各個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上述案件當中,11人均為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共同傷害,最終導致一人死亡,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其中的主從關系、傷害行為和犯罪動機等案件事實,但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責令家長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司法機關強制管教。另外,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并不免責,被害人家屬可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學生在學校以外發生事故,學校是否應當擔責等問題,應當具體分析。比方說,事故發生距離學校的遠近,學生在學校的舉止行為是否有異常等。本案當中,被害人已經有近一個星期時間未到學校上課,學校應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可以通過及時與家長聯系等方式。在本案當中,事發村并不大,學校完全可以派人進行家訪。綜合看來,曉輝的不幸,學校存在疏于管理的過錯,也應當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L
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