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有無規定?
學校可自定但須“明碼標價”
對于“有償”開放的學校體育場館,目前北京市并沒有制定統一收費標準。在部分學校出示的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價目表”上,蓋的是學校公章,工作人員也表示是由學校按照操場的設施設備情況“自行定價”的。
昨天,市體育局相關人士明確表示,學校對于體育場館實行“有償使用”是可以的,收費標準目前采取的是市場化的“學校定價”,由學校參照運營成本等因素自行制定,政府部門并未進行干涉。但是,對于收費的標準,學校必須“明碼標價”,將價格對外公示,否則是違規的。
開放名錄為何不準?
體育局正逐一核實,將出更新版
在北京市體育局官方網站“體育業務”一欄中,可以查詢16區縣已開放體育設施的所有中小學、地址、開放項目、開放具體時間及形式,市民可以作為參考。不過,名錄中的有些學校目前已經不再對外開放。
市體育局相關人士介紹,有學校暫停操場開放之后,并不會向體育局告知,因此開放名錄中的信息有所“落伍”。其表示,目前,北京市體育局正在逐一核實對1700多所中小學體育設施的開放情況,并啟動對上一年度所有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進行評估。在核實之后,會制定新版開放名錄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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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六成中小學體育設施未開放
今年3月份,市人大常委會成立執法檢查組,對北京市貫徹實施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條例》的情況開展執法監察。據當時的統計,北京市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中小學有635所,占全部1700余所中小學的37.1%,比前幾年有所下降。
《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將適時修訂,擬對居住區體育設施進行公益性運營,由政府出資對學校的健身區和教學區改造“分隔”,確保對外開放;探索由第三方負責管理運營學校體育設施,解決校園運動傷害的主體責任、賠償機制。(采寫/新京報記者溫薷 饒沛 實習生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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