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張金漢有著大學文憑,曾當過教師和記者,后自己到北京開了一家教育公司。2008年,張金漢謊稱能夠辦理可供上網查詢的畢業證,給他人提供2105個假畢業證,騙取人民幣1242萬元。收到錢后,張金漢變賣了房屋帶著全部身家前往馬來西亞,后于2013年在馬來西亞被抓獲。昨天,張金漢因涉嫌詐騙罪在一中院受審。
站在一中院被告人席位上的張金漢(如圖)身材不高,頭發微白,戴著一副框架眼鏡,說話慢悠悠,一板一眼,顯得成熟穩重。
檢方指控張金漢于2008年3、4月間,謊稱能夠辦理可供上網查詢的畢業證,先后向覃某提供中央民族大學、江南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的假畢業證書共計2105個,共騙取辦證費1242萬元。
聽完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張金漢表示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全部有異議”。
指控一
謊稱能辦假畢業證
回應:教學30年 有這個能力
張金漢說,其1986年大學畢業后被分到中石油河南油田工作,先后擔任過教師、教育處長等職務。1998年來京后,又曾從事記者、編輯和教學研究工作。1998年,其創編了新一代快速作文法等學習方法,在全國推廣,并開辦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2000年時月收入約為2萬到5萬元。“我從事與教學有關的工作近30年,我有能力幫他們辦證”。張金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