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7日消息? 12月27日,記者從海南省開展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試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商店辦理退稅業務需要四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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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游客離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辦,并同時備好以下資料,向設在機場隔離區的退稅代理機構申辦: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例如:護照,身份證等;
2、退稅手續申請單。即經海關驗核簽章的離境退稅手續申請單。
3、退稅物品的銷售發票;
4、歷經航班的登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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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稅代理機構對這些信息核對后,根據境外旅客自行選擇的退稅方式和貨幣種類,即可辦理退稅,退稅金由代理機構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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