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化名)近期常接到客戶的退貨電話。退貨的理由是,“你們賣的是假藥,315網站都給你們曝光了。”張軍跟該網站聯系并交涉,很快這條“假藥曝光”信息消失了,代價是向網站支付了1200元刪帖費。
包裝起來的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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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網自稱發布假藥提示的目的在于盡量讓消費者少受欺詐,而很多消費者因網站名稱中含315而對其信以為真。該網站自稱曝光假藥是合法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中國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利打假維權”。在網站公告中,315網表示其“與消費者維權協會沒有任何關系”,但其曝光的假藥都“經過了嚴格的查驗,證據確鑿,信息絕對真實”并“經過專家認真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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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樣經過“嚴格查驗”,又通過了哪些“專家審核”呢?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聯系了該網站負責人謝志強,假稱是某醫藥企業工作人員,就其曝光的假藥信息與其理論。謝志強表示曝光、投放廣告的業務不歸他管,相關情況他不知曉,讓記者跟客服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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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話中,謝志強表示,他們是“經營性企業”,歸屬于廣州力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315網上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證書顯示,獲此資格的機構名稱為廣州力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服務性質為“經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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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經營性藥品信息服務”?2004年5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含醫療器械)信息的服務活動,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就是網站可以有償提供藥品信息,包括藥品價格、圖片等,目前廣東省擁有這一資格的企業有500多家。”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流通處肖飛科長告訴記者,“但是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中并不包括網站曝光假藥等打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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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科長告訴記者,只有藥監局發布的曝光公告才具有權威性,網站可以轉載國家或地方藥監局的曝光公告,但不能依照自己的判斷隨意對藥品的真偽下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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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科長說,依照藥監局規定,省級藥監局對擁有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的網站具有直接監管權。“廣東省藥監局會定期審查這些網站,一旦發現有發布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會立刻對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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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會約談網站負責人,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警告,責令改正,如果短期內沒有刪除虛假信息,藥監局會采取行政處罰措施,將網站移交給通信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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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 http://m.yinhu3.com [來源: 中國青年報] [作者:梅軼竹 王俊秀] [編輯:李昕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