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或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發熱議
前段時間受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委托,深圳市律師協會正在起草的《深圳市個人信息保護條例》一出,引發了深圳市民的極大關注。深圳新聞網有網民發起了《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的投票,一些論壇更是掀起了圍繞是否禁止人肉搜索的討論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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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禁:信息泄露 飽受滋擾
市民雷先生說,現有的法律并不完善,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能夠通過網絡等渠道,獲取別人的信息。雷先生就因為被人家外泄了資料,知道他家中有一套出租出去的房子,總是有人打電話詢問他是否要賣房,讓他十分生氣和無奈。
除了不希望自己的信息“被公開”外,也有人提議大家不要隨意地公布別人的隱私,網友lamont便說:“如果僅憑帖子里那種隨意造假的內容和PS的圖片就隨意公布他人隱私,這個是絕對不行的,也是違反人權價值觀的。”大學生Allen也告訴記者,他覺得不要隨便人肉別人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更不要主動散播別人信息,一不小心就容易跨過了法律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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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禁:監督有道 搜索有理
“其實人肉搜索可以加快或者完善很多現實生活中法律所達不到的方面”,市民黃阿姨說,現在好多公共事件曝光后,網民在網絡上發揮的強大力量都是不容忽視的,她覺得人肉搜索對反腐和完善社會制度都有推動的作用。
在外企上班的張小姐說,像周老虎、林嘉祥等公共事件背后都有著一些熱心的網民提供信息,完全打破了過去的被動接受形式,變為主動出擊。張小姐認為人肉搜索合情合理,你不做虧心事,還怕鬼敲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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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禁與不禁并非對立
除了明確地表態該禁或者不該禁的態度,也有市民表示不能一概加以禁止或者放縱,必須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并加以法律的完善,才能更好地讓公民在不越界的基礎上履行好義務,才能更好地行使權利。
網友特區青年就說:“事實上人肉搜索容易被濫用,正如一把刀切菜快是好事,但用來殺人就是兇器了。所以對待人肉搜索最重要的是要規范它的使用范圍、程度和責任義務。”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說,在輿論監督的范圍內,人肉搜索是合情合理的,這對于預防和揭露貪污腐化都有著積極的作用。像公務員、政協、人大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的信息都應該更加透明化,但普通公民的隱私內容則應該和公職人員區別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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