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月起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對象為五保戶、低保戶等低收入人員
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今年7月起在全省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這是記者日前從省民政廳獲悉的。
據介紹,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對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以及其他患重特大疾病、個人負擔基本醫療費用8000元以上的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員。
通知明確了救助病種,將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22類病種納入救助范圍。
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負責人表示,重特大疾病救助主要幫助解決符合救助條件的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經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仍然難以擔負的住院醫療費用或門診醫療費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診療和用藥范圍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醫療的報銷目錄。
對于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或門診醫療費用,我省將提高年救助封頂線和救助比例。根據要求,各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病種和救助對象身份,具體劃分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頂線。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費用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醫療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于70%,農村五保戶和城鎮“三無”人員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費用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支付。救助封頂線原則上提高至2萬元/年。
符合醫療救助條件、患重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到醫療救助“一站式”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后,應由患者(或其親屬)辦理相關手續并及時報民政部門備案;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其他困難群體,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民政部門申請救助。(記者徐珊珊 通訊員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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