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濟山莊小區B棟的樓頂平臺上建造了一片兩層的小樓,墻體外表用巖石質感的外殼包裹,外殼上還種了一些花草。這一“樓頂別墅”,從2007年起就開始不斷施工,建造者是頂層住戶張教授。然而直到前不久,城管才和張教授進行了約談,而樓頂違建強拆的工作仍需要經過審批等手續,至今仍在進行中(據8月12日《北京晨報》)。
住戶私自在樓頂內建造的房屋應屬于違章建筑,人濟山莊的這座“樓頂別墅”為何多年沒人喊停?這樣的“別墅”危害何在?這其中又暴露出哪些監管漏洞?
樓頂加蓋“別墅”有何危害?
“成熟居民小區私建違章建筑,危害非常巨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于川說,在樓頂違章添加建筑,往往影響到其他居民的生活,甚至嚴重威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就以人濟山莊的“樓頂別墅”為例,它導致業主共有的整個天臺都被占用,還破壞了很多管道口的遮水檐,張教授的兩任鄰居都因不堪忍受施工噪音而搬走。
“除了日常生活方面的影響,這樣的樓頂建筑,對其他居民乃至整棟建筑的安全威脅往往更可怕。”莫于川介紹,在樓頂擅自加蓋,往往會增加樓體荷載,減少樓房壽命。如果私蓋的建筑是鋼鐵或者玻璃結構的,遇到極端自然災害的天氣,很容易被刮塌刮落,威脅樓下行人的生命安全。
監管樓頂加蓋行為難在何處?
“樓頂加蓋現象,是我國城市中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監管難題。”莫于川介紹,與此相關的行政監管部門,主要包括規劃部門、建管部門、城管部門以及街道管理部門。
城市建管部門有責任組織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如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去年11月下發了《關于開展2013年度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然而,此類檢查活動中對于“樓頂別墅”問題一直沒有發現,表明檢查存在某些盲點。另外,對于“樓頂別墅”,早有居民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也應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如城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反映。
莫于川認為,“樓頂別墅”存在6年無人喊停,一方面暴露出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還存在不到位、不嚴密的現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此類問題的確是長期和普遍存在的一個監管難題,制度完善和行政執法兩方面都需要加大力度。
“樓頂別墅”距離被強拆還有多遠?
據報道,海淀城市管理大隊前不久已經到人濟山莊小區內對“樓頂別墅”拍照,并詢問了其他住戶意見。海淀區城管大隊工作人員楊先生稱,城管已經和該名住戶進行了約談,關于樓頂違建強拆的工作仍需要經過海淀區審批等手續,正在進行中。
關于強制拆除,我國城鄉規劃法第68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按照《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強制拆除違法建設,拆除部門還應履行提前5日在現場公告強制拆除決定、通知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屬到場、制作筆錄并攝制錄像等法定職責。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規劃部門作出限期拆除或者強制拆除決定,是‘樓頂別墅’被依法拆除的前提。”莫于川說,至于張教授是否要為他的違法建設行為接受行政處罰以及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也是值得繼續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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