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29日消息(記者任錦雯)今年春節和元宵期間,我市建成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銷售個人燃放煙花爆竹口徑不得超過1.2寸,飛得高炸得響的“大家伙”禁止向非專業團隊銷售。近日,記者從市安監局了解到,省市安監部門已多次對生產銷售煙花爆竹企業進行安檢,節日期間仍將聯合公安部門對銷售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存儲零售點限制存放量
記者走訪海口部分地區時發現,部分商店已開始從批發企業提貨,準備上架。市安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市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點可提前10天備貨,但備貨期間不得銷售。市安監局規定,經營場所面積10至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25箱,經營場所面積20(含)至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75箱,經營場所面積40(含)平方米以上,周邊防火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150箱。
市安監局明確,煙花爆竹零售點必須按要求嚴格控制存儲量,銷售點可根據需要向批發企業補貨,但存儲不得超限。
禁售超標“大家伙”
“飛得高、炸得響”是不少市民選購花炮考慮的主要因素,也是商家銷售時極力推銷的“賣點”。對此,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開始,海口市場銷售的煙花爆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超標的“大家伙”不得銷售,一經發現將按規定沒收、銷毀。
“直接賣給消費者個人的煙花爆竹產品,炮筒口徑只能為1.2寸或者1.2寸以下,高度不能超過30厘米。超過該標準的煙花爆竹產品只能由專業的燃放人員放。”該負責人稱,花炮產品筒徑尺寸越大,意味著裝載的藥量越多,燃放時,不僅污染大,危險系數也更高。
布點零售點進一步縮減
市安監局提醒市民,選購花炮產品應前往正規銷售點,并注意花炮產品是否具有安監局監制的統一防偽標簽。
根據規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長期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鄉村長期零售點實行專柜銷售時,安排專人銷售,專柜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一定距離。
據介紹,上年度頒發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數量分別為:秀英57家,龍華44家,美蘭143家,瓊山154家,市安監局要求各區安監局要在現有網點的基礎上逐年遞減, 進一步規范布點,原則上不再增加新的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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