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預算中所有的支出恰恰是沒有科研人員的勞務性的收入,大家都認為這不公平。”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10日在北京表示。
孫憲忠的上述言論發表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10日上午以“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為主題的記者會。
近年來,一些高校和學術研究機構屢被曝出關于科研經費的腐敗案件,“科研碩鼠”現象引來輿論關注。
“有些人被判刑了,有些學者、教授確實是很無恥的,讓我們面上無光,他們拿這些錢去做很不好的事情。”記者會上,孫憲忠首先表達了自己對于科研領域腐敗現象的憤慨。
但是,今年孫憲忠有一份建議,提出要嚴格區分科研項目違紀和違法的處分,保護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對此,孫憲忠解釋稱,如今的科研經費預算中并不包括科研人員的勞務費,這在客觀上為腐敗案件發生提供了犯罪動因。
“不管是科學院系統,還是社科院系統,科研預算中所有的支出中恰恰是沒有科研人員的勞務性的收入的。可以買機器,可以買設備,但是勞動是沒有報酬的,大家對此都一致認為不公平。”孫憲忠表示。
他進一步解釋說,科研經費中,雖然有勞務支出部分,但是這部分是支出給課題組之外的人,課題組之內的人沒有任何勞務報酬。“很多科研人員覺得很辛苦,這項勞動是特別累的,但是恰恰最后勞動最多的人是最沒有報酬的。”
此外,孫憲忠表示,科研經費現實撥付遲緩的問題也必須引起重視。
“一般都是三四月份撥下來批準項目,但是經費差不多都得到九月、十月才能到帳,這半年大家都得做這個事,就得先花自己其他的錢。”孫憲忠說,每年九月、十月份,年度快要結束,預算就要走向結算。這個時候才撥下來的錢,有些人就拿這些錢把前面的窟窿給補上,或者說為了后期的事情,先把這個錢放在一個地方,“這是違規的,財務上肯定不許可的,如果數目大了就要判刑了。”
他最后補充道,“絕大多數科研人員都是很好的,都是奉公守法的人。另外,是不是真的有侵吞財產的動機?我們要把這些問題分清楚。”
孫憲忠說,有些人并不是挪作私用,僅是留待下一個科研用,這些人是很無辜的。而且,要給做科研的人一定的報酬,從事科研的工作,很多待遇很低,不能讓從事科研的人反而沒有報酬,這種做法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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