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一名小學生騎著共享單車上路
圖為:一名剛放學的學生熟練地解鎖單車并騎走
近日,上海一名小學生騎共享單車時遇車禍身亡,引發廣泛關注。今年2月20日,本報就曾報道,江城街頭不少小學生騎共享單車上路,存在安全隱患。交管部門、教育部門和一些學校也多次提醒,未滿12歲禁騎共享單車。
兩個多月之后,記者探訪武漢多所小學,發現小學生騎共享單車的現象仍然存在,很多時候是家長幫孩子掃碼開鎖。
我國交通法規早有規定,駕駛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2周歲。然而許多家長對此法規并不知情。專家表示,政府、學校、社區、共享單車平臺要齊抓共管,關鍵還需家長切實把好關,別讓孩子們騎車上街。
探訪
不少小學生騎車上路
12歲以下騎單車的,主要是小學生。近日,記者在武漢三鎮多所小學門口探訪,發現幾乎每個學校都有學生騎共享單車的現象。
5月8日下午5時,湖北省武昌實驗小學放學。記者看到,一位爺爺來接孫女,他掃了一輛摩拜單車推到校門口,接到孫女后,就把單車給孫女騎。這位爺爺表示,他不知道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騎單車上路,“孫女10歲了,從小就會騎車,應該沒問題吧。”
5月9日上午7時45分許,光谷一小門前,一位母親背著孩子的書包,騎著一輛小藍車來到校門口,跟在后面的兒子騎著一輛摩拜單車。“不好意思,我確實不知道這個政策。”這位母親說:“以后不會再讓孩子騎了。”
5月9日下午5時,在武漢市育才二小門口,一位父親給兒子掃了一輛摩拜單車,就在大街上教孩子騎車。這位父親告訴記者,孩子8歲,正在學自行車,他想讓孩子利用放學回家這段路練習一下,“從學校到小區就幾百米的距離,我會一路跟著。”
5月10日下午,在東亭學校第一小學部門口,記者看到,校門口停了一輛OFO小黃車,10分鐘內,先后有兩個七八歲的小男孩上前嘗試開鎖,但無奈這臺車的坐墊太高,小男孩們跨不上去,只好作罷。其中一個小男孩告訴記者,他之前經常騎,雖然自己沒有賬號,但想騎的時候可以讓爸媽掃碼。
校方
家長的作用至關重要
盡管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早有明確規定,但仍有很多家長不知道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騎車。有的家長則對孩子的騎車技術比較自信,認為不會有安全問題。
武漢市人大代表、長春街小學校長楊紅表示,街頭的共享單車都是針對成人定制的,并不適合孩子騎,因此學校明令禁止12歲以下學生騎單車上下學,水果湖一小等學校都發出了《致家長的一封信》。
“共享單車興起之前,就有一些孩子騎自家的單車上學,有些學生為了不讓學校知道,還把車子停在校外,我們發現后都會批評教育。現在共享單車一出來,滿大街都是,孩子們的自控能力差,看到單車會更想騎。”楊紅說,12歲以下孩子騎單車,家長應負最主要的責任,學校也曾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家長發放告知書,僅從長春街小學來看,效果還不錯,比較少見到學生騎共享單車。
楊紅建議,除了學校,政府應多在街頭投放一些相應的公益廣告、安全提示,社區也應加強宣傳。
青山紅鋼城一小校長張萍同樣表示,防止小學生騎單車,家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學校向家長發過告知書,讓家長不要讓孩子騎車上路,但仍能見到一些孩子騎共享單車。一些家長認為,他們自己就是小學開始騎車,所以孩子現在騎車也沒事。張萍表示,接下來學校會繼續加強對家長和學生的安全教育。
單車平臺
硬件源頭加強控制
摩拜單車公關經理吳昊稱,摩拜單車在注冊和使用兩個方面都對12歲以下孩子做了限制,不符合年齡要求的不能注冊。但部分家長幫孩子掃碼,這就難以在技術層面杜絕。今年2月,摩拜單車發出了文明騎行的倡議,要求做到“七要七不要”,其中有一條就是“12歲以下小孩不能騎行”。
OFO“小黃車”相關負責人稱,除了在注冊上對年齡進行嚴格限制外,OFO的APP還會彈窗提醒,同時還曾聯合學校發出公告,以減少不適齡的小孩騎行。
采訪中,多家共享單車平臺表示,作為單車提供者,他們力爭進一步優化硬件和設計,從源頭上控制兒童騎行。但是,要從根本上杜絕不適齡小孩騎行,除了平臺嚴格控制外,還需要家長和學生自覺配合,家長的把關尤為重要。
交管部門
將加強巡查整治
武漢市交管局相關人士稱,針對街頭存在的12歲以下孩子騎行現象,將加強巡查整治,及時進行教育、勸導,必要時還會對家長進行約談。同時,將對家長騎行時將兒童放置在載物籃內、讓兒童站立在車前架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該人士表示,相對于機動車,對自行車的管理難度更大,更需要使用者、監護人自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規定。希望家長們不要為孩子掃碼開鎖。
專家
立法規范共享單車
武漢大學城市安全與社會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教授尚重生建議,對共享單車應專門立法予以規范,交警、城管等部門對12歲以下孩子有勸阻的義務,共享單車平臺也有提醒的義務,比如在打開軟件時跳出彈窗,或者在單車上涂上警示語,提醒使用者不要讓12歲以下的孩子騎。此外,社區也應加強宣傳、勸阻,“總之,需要政府、學校、社區、共享單車平臺、家長形成合力,缺一不可。”
他認為,家長的放任,是12歲以下孩子騎共享單車現象的根源。交警在勸阻孩子時,可對家長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記者了解到,全國多個城市已出臺或計劃出臺關于共享單車的法律規范。5月初,中國自行車協會共享單車專業委員會在上海成立,已制定《共享單車團體標準》,正在征求意見。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天津、濟南、杭州等城市,已先后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或征求意見稿。深圳交警還聯合教育局,發布了《關于規范未成年人共享單車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號召全社會共同努力杜絕12歲以下孩子使用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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