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場發生在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的惡性拆遷事件刺痛著人們的神經,造成了一死兩傷的悲劇。目前,江西省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已介入此事,撫州市委17日也對事件中8名相關責任干部作出了處理決定。然而,在9月20日給新華社傳送的“宜黃縣 9·10 拆遷事件情況”中,撫州市委市政府再次為拆遷事件進行辯護,堅持認為全程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新華網9月20日)
由強拆導致的自焚,這不是第一例,唐福珍的慘死還未滿周年。唯一不同的,只是這次自焚的人數多一些,強拆問責第一次落到實處。在這里,在此時,自焚這種慘絕人寰的絕命方式,真的可以離“強拆”這么近,而且每次都有政府部門的身影。多年以后,無非兩種結果,或是驚奇得難以置信,或是麻木得習以為常了。
在當地政府的情況介紹中,出現了類似表述: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對補償標準要求過高,事發當天是去做說服工作,拆遷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照此邏輯,顯然是拆遷戶蠻不講理在先,激動無措在后,方才釀成慘劇,自己是沒有責任的,對8名相關責任干部的處理簡直是對民意的屈服,冤枉至極。
那么,就讓我們假設這一家人是刁民吧。在積極介入一級土地開發的政府部門面前,“漫天要價”的刁民顯得很不識相。于是在副縣長、公安、拆遷辦和城管100多人的“勸說”下,刁民只能爬上房頂,甚至不惜點燃自己來“威脅”這些陌生的官員,已達到保護自己房屋的目的。這是怎樣的刁民!在這里,國家機器的力量擰成一股繩,釘子戶退無可退,只能以犧牲自己的性命為代價相要挾,這樣的手續完備與程序合法有何意義?在這極端的做法發生前,在這絕望的抗爭無效時,悲劇的發生恐怕無可避免,因為公信與法律早被踐踏腳下,人人都可能變成刁民。
當一個悲劇發生后,另一個悲劇往往同時啟動。事件發生后,自焚事件傷者的兩個女兒準備上訪時,卻被當地組織的數十位干部圍堵在南昌機場,最后不得不躲進女廁所,用手機向媒體求救。如果不是微博上媒體人士的廣泛轉發與呼吁,也許自焚事件的影響會漸漸淡去,有關部門也不會如此快速反應,畢竟“最近三年來八起拆遷悲劇中無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然而,沖天的冤情怎能忘記,當一切社會有效出口全被堵死,當“自焚”與“女廁”都不能保衛自己的人身財產,誰還能苛求當事人繼續堅守底線。那些襲童案的主角,那些制造爆炸案的兇手,也許正是他們。溫家寶所言的“要注重解決深層次社會矛盾”,用心即在于此。
這既是個人悲劇,更是社會悲劇,在其發生的道路上竟然可以暢通無阻,屢次將夢魘照進現實。誠然,乖乖聽話的良民不會有此遭遇,奮力抗爭的刁民時常“玩火自焚”,可沒有他們,我們無法看清前路的艱險,無數悲劇的苦果正在悄悄埋下種子,如此代價誰堪承受?? (海口網特約評論員? 宋鵬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