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5日消息??駕駛新車到繞城高速路上去兜風,轉了一圈后返回,卻被收費站人員以“U行”(指車輛入站和出站為同一站口)為由,收取了175元通行費……家住合肥市的呂先生(化名)表示無法接受繞城高速收取“天價”通行費的行為。而更其不解的是,工作人員告訴他,假如再往前開一段,從另外一個路口下高速,就只要5塊錢的過路費。這究竟是怎么回事?記者隨即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繞城一圈等于“合肥至上海”?
呂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最近才買了輛新車,所以決定駕車到繞城高速路上體驗一下。4月22日,呂先生開著新車從金寨路收費站進入了合肥環城高速公路。駕駛新車的樂趣及沿途快速發展的城市美景令他神清氣爽。
“您好,請交費175元!”1個小時后,興致勃勃的呂先生駕車返回繞城高速金寨路收費站時,工作人員說出的金額卻讓他嚇了一跳。“ 175元,這是什么概念!從合肥一直開到上海,也就收175元。難道我在環城高速上只跑一圈,連合肥門都沒出,就要收合肥到上海的‘過路費’?”呂先生隨即將心中的疑惑提出,但對方看了下入站卡告知他:車輛“U行”,有違章調頭的嫌疑,所以要收合肥到上海的費用,即175元的通行費。
呂先生提供的收費票據顯示,4月22日,他從金寨路進入高速后,又從該站口下高速,被收取了175元的過路費。
當下怔在收費站的呂先生立即辯駁,收費站口未設禁止“U行”的相關公示牌。但收費站的工作人員此時態度強硬,表示不交175元車輛不予放行。在幾次交涉無果后,呂先生只好繳納了175元過路費,才最終被放行。
當事人質疑收費站做法
雖然已經過去了幾天時間,呂先生卻始終對此事耿耿于懷。在仔細查詢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中對u行的規定后,他發現自己的行為根本不能與其混為一談。
“u行是指自a收費站上站,行駛若干公里后掉頭返回,從原a收費站下站。”呂先生說,環城高速本身就是O形的,對規定里U形條例根本不適用。而對于收費站的做法,他提出了三點質疑。
“環城高速是環形而不是直線,我怎么會違章調頭?”呂先生說,工作人員認為他在高速公路上違規調頭的說法在理論上根本不能成立。“其次,為什么不按合肥到南京的“半程”算,而一定要按到上海的全程來計算呢?”
而最讓呂先生不能理解的則是自己在繞城高速行駛的時間根本達不到從合肥至上海行程時長。“一個多小時開400多公里是什么概念,和諧號也跑不了那么快吧。”對此,呂先生心里泛起了嘀咕,難道收費站要故意多收我的錢嗎?
車輛“U行”需按全程繳費
記者首先撥打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96566客服熱線,一名客服人員在聽完記者的陳述后表示,呂先生所遇到的情況是依照制皖交財200745號文件制定的標準收取“U行”通行費的,而制定此項收費標準的目的,主要是針對一些車輛倒卡等投機行為。
而在金寨路收費站,記者也從一名工作人員那里得到了同樣的答復,不過該工作人員的另外一番說法卻讓記者很吃驚。
“若呂先生走鄰近的一個出口站時,只須交5元通行費。”收費站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交175元通行費是電腦報價,收費站只能按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無權“靈活”處理,使呂先生花了冤枉錢,但他們對此也無可奈何。
律師認為應區別對待
記者隨后就此事的相關情況與安徽人杰律師事務所的翟翔律師進行了溝通。翟律師稱,遇到這種情況,收費站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區別對待。
翟律師表示,高速路限制“U”行車主要目的是防止聯網高速公路中個別車輛利用“U”型行駛,惡意縮短其實際行車距離偷逃通行費。而合肥的繞城高速是圓形,呂先生的行為應該為非主觀U行。“此種特殊情況,收費站可調取路面視頻監控資料查看,也可根據實際通行時間做參考,只要沒有偷逃通行費就應該酌情處理。”
而對于收費站工作人員建議再開到臨近出口站的說法,翟律師則認為缺乏人性化。“這種說法人為的增加了通行車輛不必要的行駛里程,既浪費社會資源外也不利于環保。”
?
???相關新聞
?
調查稱天價過路費案關鍵人物李金良確有其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