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1日消息 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央行等7部門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后,央行昨日再次發文強調規范商業預付卡的管理。央行表示將抓緊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央行引述通知指出,強化對預付卡發卡人的管理,是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首要環節。其中央行將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進行監管,未經央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
目前商戶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的管理,則由商務部監管。
對于市場較為關注、容易引發金融風險的預付資金管理問題,通知中提出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接受的預付資金,不屬于發卡人的自有財產,發卡人不得挪用、擠占,只能以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方式存放預付資金。
在規定這一資金性質的同時,央行將對預付資金存管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進行管理;而商務部則對單用途預付卡的預付資金進行監管。
在具體規章方面,央行指出,將抓緊制定、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全面規范多用途預付卡備付金存管以及發行、使用、受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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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實名制限制了誰?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7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要求建立商業預付卡實名登記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一次性購買一萬元以上不記名預付卡的,要進行實名登記;單位一次性購買5000元或個人一次性購買5萬元以上卡的,不能用現金,不記名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卡不超過5000元。昨天,央行進一步表態稱,將抓緊制定政策規范多用途預付卡備付金存管以及發行、使用、受理行為,防范資金風險。
上述“商業預付卡”,就是我們常說的購物卡、代金卡。在大大小小的購物卡流行了這么多年之后,這些措施真的管用嗎?
發卡人
辦卡早已實名制,發票可以“不實名”
據記者調查,在北京地區,資和信的商通卡從6月1日起正式執行實名制,福卡、中友卡、中銀通則早已經開始實名制。
一位商場人士表示,其實公司對購物卡銷售都有登記,但是并沒有對客戶身份和單位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此外,還有單位購買后使用者和購買者不一致也是個問題。目前,監管部門還沒有明確規定要怎么處罰,大家都靜觀其變。
此外,發票是個敏感問題。根據意見規定,發卡人在售卡環節不得出具虛假發票。
“若發票內容只能如實寫購物卡,我們公司肯定不愿意,也肯定會減少購買卡。”上述商場人士說,該公司每年會購買大量購物卡,而這些卡除了部分作為員工福利外,大部分都是用于送禮。因此,該公司在購卡時通常要求將發票內容寫成辦公用品,將費用計入公司成本核算。
記者聯系資和信和福卡,兩家無一例外稱發票可以不開購物卡,可以開辦公用品、培訓費等其他名目的發票。
購卡人
買卡送禮避稅拿回扣,靠實名難約束
“每年春節、端午、中秋,我們都會采購一批購物卡,一次幾十萬,主要是送給相關部門和業務單位的領導、專家。以前送錢,現在送禮,送錢有些單位領導不敢收,送東西出力不討好,所以就送一張薄薄的購物卡,受禮人自己根據愛好購買。”一民營企業的辦公室主任稱。
“除了送禮,企業還可以采取這樣的方式來避稅,例如,采購一批購物卡,在賬面上可以做成招待費,這上面省掉的稅不少,25%的所得稅就省掉了啊,而且作為經手人也有一定的積分和返利可以拿。”但這位辦公室主任認為,實名制的措施對于他們企業來說,作用不是很大。
“我們現在其實已經實名制了啊,現在購卡時,都是以單位名義購買;不過如果實名制從嚴后,單位在購買購物卡上,肯定會收斂不少,要登記啊、轉賬啊,領導肯定有顧慮。”
用卡人
消費時又不需要實名
“購物卡?當然用過,不過我看這個措施對我們沒有什么用處。”在一家國企上班的張先生介紹說,端午、中秋這樣的節假日,單位發的過節費一般是一半現金一半購物卡,年底大會抽獎,也是購物卡。另外,業務單位的人也經常送一些小面額的購物卡,其中加油卡、超市卡、通用代金卡等等都有。
“不是說大面額的才要實名嗎?我看到的基本上都是1000和500的,不管誰去登記買的卡,到了我這里消費的時候又不要登記我的名字。”
“所以我也很懷疑這些措施對于那些真正要行賄受賄的人有什么約束力,1萬一張的不能送,還不能送10張一千的?”張先生表示。
收卡黃牛
倒卡生意肯定不好做了
“實名制新規實行后,可能就不能像現在這樣自由買賣了,因為購物卡更名對于買賣雙方來說都是很頭疼的事情。”長年活躍在西單、金融街一線的收卡人陳先生表示,新規出臺對收卡影響不大,但倒卡生意肯定不好做了。
按照規定,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對于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這樣,消費者就不用擔心不小心過了有效期,手中的卡變成廢紙一張。但是這對黃牛黨來說是一個難題。
“實名卡不收了。因為實名制后你隨時可以掛失,收卡的就虧大了。”現在像陳先生一樣想法的黃牛們都在觀望,考慮是不是要轉行。
不過,也有不怕實名制的。“資和信的95折,要是你量大的話,給你95.5折,不能再高了。”北京的收卡人劉女士說,“要是有實名卡的話也收,但只做熟客戶的生意。我會登記一下,刷完就會還給客戶。” ( 記者 蘇曼麗)
■?網友“微”觀
“誰自己買東西辦購物卡?”
@水皮:太認真了不好,誰自己買東西辦購物卡的?
@金牛賀歲:卡是腐敗的副產品,是表象,腐敗的主產品、根是權力過大,沒有監督。
@s桑小姐:購物卡也要實名登記了?要不要人民幣也實名制?“刻舟求劍”這個成語不是小學就學過嗎??
@linchguo:銀行卡也是實名制,照樣誰都可以用。
@樂在囧途:直接取消了就完了。誰見過其他國家有購物卡?還整成一個金融創新了。
■?專家建言
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喆:
用卡環節也需實名制
新京報:你如何評價新出臺的預付卡管理意見?
林喆:非常好,預付卡這兩年已經成了新的賄賂形式。但我認為,不僅購卡環節需要實名制、用卡環節依然需要實名制。
辦卡時應該將購卡人信息錄入預付卡內,消費卡時系統如顯示不是持卡人,就要求出示身份證,就會有一個記錄,而有的人不愿意留記錄,可能暴露其受賄行為,這就能多少制止預付卡受賄行為的發生。這種做法對一般的朋友之間送卡沒有什么影響,如果購物卡的買贈雙方之間存在利益關系,被贈與者就會有心理負擔,多少會有所考慮。
此外,如果是單位買卡,應該有一個公示。比如單位這一年發了多少卡,所有收卡人的名字要張榜。之后,發卡單位應該到消費單位進行核對,這就是一個審計制度。如果贈送給別人,消費單位會顯現卡被誰使用了。
新京報:預付卡實名制需要商家執行到位才能顯出效果,但目前來看,商家動力并不大。
林喆:商家不管有沒有腐敗,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預付卡的實名制會影響到他的利潤,他當然不會這么積極的配合。因此,需要對發卡人和商家進行更為詳細的規定,要有處罰制度。任何一種廉政制度都是社會系統性工程,不能指望一個部門的力量。
新京報:我國從1991年就開始整治預付卡,為何一直未見成效,反而愈演愈烈?
林喆: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取消預付卡。雖然預付卡一方面滿足了消費便利的要求,但另一方面,隨著發卡量的膨脹而引發的社會腐敗現象愈演愈烈,成為腐敗的一個重要手段,要根治預付卡造成的腐敗問題就應該取消預付卡,而目前預付卡給普通老百姓帶來的便利性則可通過其他銀行卡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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