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4日消息??“白衣天使”玩起“躲貓貓”、患者帶著錄音器看病……近年來,原本在同一戰壕與疾病斗爭的醫患雙方有些走向對立,醫療糾紛頻繁發生,“醫鬧”動輒大鬧醫院,成為社會管理一大難題。衛生部部長陳竺不久前提出,要創造條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調解、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等處理醫患關系的新機制。那么,“第三方”調解能否平息“醫鬧”?
醫患關系背后“三重門”:誰來說“公道話”
2011年9月下旬,上海一位高齡產婦在醫院自然分娩,嬰兒處于窒息狀態,因救治無效死亡。此后,產婦家屬與院方持續交涉20多天無法達成一致。“第三方”調解介入后,經調解員專業、科學、公正地分析,最終認定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根據過錯大小,以院方賠償20萬元達成協議。
從20多天的持續僵持,到半天時間達成和解。“第三方”調解是怎么做到的?調解員一邊耐心傾聽產婦訴說喪子之痛,拉近距離,一邊分別向醫患雙方指出不足,提出建議,必要時拿出專家咨詢委員會的評估,讓醫患雙方心服口服地接受調解結論。
一直以來,全國各地類似的醫療糾紛通常是這樣的結果:患方與醫院持續交涉,信息靈通的職業“醫鬧”介入,短時間內將糾紛升級,打砸、圍堵醫療機構,甚至毆打醫務人員……去年9月,北京同仁醫院一名患者連砍醫生17刀,釀成悲劇。人們扼腕痛惜之時,也深入反思醫療糾紛頻發的原因。
記者對海南近百起經“第三方”成功調解的醫療糾紛發現,有些確屬院方負主要責任。比如,院方對病人病情估計不足,延誤治療,醫院管理制度不嚴,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服務不到位等。一些醫務人員甚至因兩個患者同音同名發錯藥物,造成嚴重后果。
患者對醫學期望值過高則是醫療糾紛頻發的第二重原因。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接待辦主任馬志剛表示,醫學是探索性科學,有諸多不確定因素,許多患者對醫學知識不了解,對醫生期望值過高,大多不允許或者不接受治療失敗。這導致一些醫生為避免風險,怕接或不接有難度的手術。
此外,部分優質醫院負擔過重、醫生欠缺溝通能力也是醫療糾紛頻發的原因之一。上海市醫調辦數據顯示,2011年,上海門急診量近兩億人次,手術量近80萬。“病人的數量有時遠遠超過醫院的承受力,醫生在超負荷的情況下工作,有時不能選擇最佳工作方案。”馬志剛說。
“無論是院方過錯還是患者誤解,醫療糾紛一旦發生,最重要的是需要有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機構站出來主持公道。”海南省衛生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陳建洪坦承。
傳統衛生部門的行政調解往往被打上“官醫一家”的烙印;醫患雙方缺乏信任,相互協商則更難達成一致;走法律途徑,醫院拖得起,患者拖不起,建立一種行之有效的“第三方”糾紛調解辦法是當務之急。
由對抗轉為理解、協商:“第三方”調解構筑“減壓閥”
記者調查了解到,我國各地進行了多種探索,海南、上海兩地先后建立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贏得了醫患雙方的認可,成為當地醫療糾紛化解的主渠道。
海南省醫調委2011年共受理237例醫療糾紛,成功調解167例,平均結案時間僅10天,經電話回訪,調解案中患方滿意度達95%以上。海南全省當年醫療糾紛也比往年減少50%;2011年8月以來,上海市醫調委共受理醫療糾紛885件,調解成功544件,涉及賠付金額為2330萬元。
專家表示,“第三方”調解取得實效,首先歸功于它的“獨立”性。海南省醫調委就是一個由省綜治辦牽頭,聯合衛生、司法、公安、財政等10個廳局創建的機構,獨立運作,不隸屬于任何政府機構。
“專業、科學”的特性,也是新機構贏得醫患雙方認可的重要因素。醫調委網羅“懂法律、懂醫學、懂調解”的復合型人才搭建班子,司法、衛生等部門幫助建立由醫學、法律、保險、心理咨詢等不同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以他們的科學評估為調解提供技術支持。
“專家咨詢委員會的作用很關鍵,因為調解工作的主要難點在于說服醫院,這些專家在相關領域很有權威性,他們給出的處理意見也比較容易讓院方信服。”上海市閔行區醫調委專職調解員孫曄說。
“往往我們一出面,有時只說10分鐘,鬧得不可開交的場面就能平靜下來,因為我們站在公正的角度,說到了點子上,說到了醫患雙方的心里。”海南省醫調委副主任、專業調解員張輝廣說。
“啃”醫療賠償“硬骨頭”:創新保險機制
專家指出,“第三方”調解贏得醫患雙方認可,新機制的關鍵環節是“調賠結合”。
“要做到‘案結事了’,光調解是不夠的,醫療糾紛后期的根本問題,就是賠償問題。”海南省醫調委副主任陳興明說,保險是國際上最通用的風險管理慣例,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分擔作用至關重要。
為確保賠償及時到位,海南在全省公立醫院強制推行醫療責任險,根據各家醫院前三年醫療糾紛發生的頻率繳納相應的保費。凡調解成功的醫療糾紛,由設立在醫調委的“賠償處理中心”直接依據調解結論進行賠償。
“醫療責任保險屬于一種專家責任保險,由于醫療活動的高風險性,這一保險在英美等國家被廣泛接受,但在我國的發展比較緩慢。”上海市律師協會保險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楊飛翔認為。
專家分析說,占主導地位的公立醫院抗風險意識弱,醫療機構不愿購買保險;理賠金額低、免賠多等問題影響醫院投保積極性。
海南在公立醫院強制推行醫責險,也引起了醫院“議論紛紛”,認為保費數額過高、醫院壓力過大。楊飛翔認為,目前直接立法將醫療責任險上升為強制保險仍存在一定的障礙,但可采用政府引導的方式推廣保險,比如要求醫療機構有相當的保險預算,政府提供保費補貼等;完善保險條款,改變當前低費率、低保障的狀況;讓保險理賠事先介入,由保險公司代表醫院參與醫療事故的處理。
還有專家建議,在完善醫療責任險制度設計的同時,還需設置醫療意外險,院方和患方可通過醫療意外險,最大限度轉移風險。
“現在有些醫療糾紛經過鑒定,最后發現是醫療意外,如果之前有協議,之后有補償,化解矛盾就容易得多。”上海市律師協會醫療衛生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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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對海南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給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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