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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獻應保證捐獻者利益
    器官捐獻應保證捐獻者利益
    來源: 廣州日報 作者: 時間:2012-03-24 12:59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2日表示,我國將盡快建立更公平地器官捐獻體系。

      目前器官捐獻缺口龐大,如不對現有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機制作大調整,提高公眾的捐贈意愿,公民去世后的器官捐獻要成為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根本就不現實。

      首先是捐獻器官分配的公平性無法保證。每年有150萬人需要器官移植,卻僅有不到1萬人能獲得移植器官。在器官移植申請與分配程序相對封閉、暗箱操作和買賣器官傳聞不絕于耳的情況下,人們捐獻器官的積極性自然會受影響。公開器官移植申請與分配程序,按登記時間或公開搖號進行捐獻器官分配,才能化解公眾疑慮。

      器官捐獻程序繁瑣也是影響公眾捐贈意愿的重要原因。不僅需要捐獻者或家屬自己去相關部門簽同意書,有時還得自己掏錢辦公證或支付運尸費。

      器官捐獻無法獲得合理補償更是大問題。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稱,16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省市2年間“成功捐獻的200多個案例中,90%的家庭都涉及申請困難救助的問題”。新加坡2009年通過的人體器官移植修正法令就規定:器官捐獻者最高將會得到2.6萬新元(約13萬元人民幣)的保健補償。有關部門可比照無償獻血制度,通過減免捐獻者醫療費用、免除喪葬費、發放醫保補貼等方式來補償器官捐獻者,同時給器官捐獻者家屬以器官移植優先權。

      要提高公民的器官捐獻意識,主管官員、衛生部門領導和醫護人員還應帶頭承諾捐獻器官。 (楊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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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鄭克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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