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這一總體目標,我國將在哪些方面加快推進改革?
“今年底我們將實現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這會是一項了不起的跨越。”胡曉義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近幾年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一大創新,受到百姓普遍歡迎。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把2012年實現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作為當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要確保這兩項重大惠民制度年底前在全國普遍實施,進而實現全體人民老有所養。
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在未來幾年將繼續有所提高。胡曉義透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標已經明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也要實行省級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在實現地市級統籌、省級調劑的基礎上,逐步向省級統籌邁進。
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步伐將加快。目前的改革設想是,把新農保、城居保這兩項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逐步歸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同時研究制定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不同制度之間的銜接辦法,逐步打通城鄉社會保險制度之間的轉換路徑。
未來幾年社保領域的另一項重大改革是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胡曉義介紹說,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制度改革滯后,帶來人員流動受阻、部分單位無法確保正常待遇發放以及“雙軌制”導致相關群體攀比等矛盾。今后要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上,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研究推動機關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很多人關心,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的提高能否有制度保證?胡曉義說,今后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建立與收入增長、物價水平提高等因素相聯系的社保待遇逐步提高的正常調整機制,使保障水平持續、有序、合理地增長,讓百姓都能分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建立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任務艱巨。但我們有信心迎接挑戰,全面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胡曉義表示。
老有所養樂陶陶(基層看社保·百姓故事)
【故事一】
“養老金年年都在漲”
主人公:江蘇省南京市白下區馬府街社區居民賈銀蘭
退休20年、已經年屆古稀的賈銀蘭如今是位“鐵桿義工”,打掃公共衛生、挨家入戶核對戶口時能看到她,為災區同胞捐款捐物能看到她,除夕之夜在社區的巡邏隊伍中也能看到她。“正因為社會保障做得好,我現在老而無憂,才有余力去發揮余熱。”賈銀蘭說。
20年前,賈銀蘭從當地一家國營水泥廠退休。“剛退休那會兒,月工資只有121塊錢。”回首過往,她向記者“訴苦”,由于企業效益不好,她退休快10年時廠子倒閉,比她晚退休的老伴兒原是廠里的科長,養老金也只比她多100來塊錢。生計所迫,她和老伴兒雙雙退而不休,看大門,做買賣,又“苦”了10年。
從1996年開始,江蘇就持續上調企退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處長李麗琴介紹,到2012年,南京已是連續4年按基本養老金的10%上調。從今年1月起,賈銀蘭的養老金突破了2000元,漲到2015.4元。“幾乎年年都在漲,政府在想著我們呢。”賈銀蘭覺得很知足。
養老金逐年上漲的同時,醫療保險也已經覆蓋了門診、住院和大病范疇。2004年7月間,賈銀蘭突發心肌缺血,住了34天醫院,醫療費花掉6000多元,“因為有醫保,自己只付了2000多元”。
(申琳 吳紀攀)
【故事二】
農民也享受“退休待遇”
主人公:廣東省新興縣新城鎮農民陳慧瓊
“我和老伴都超過60歲了,不用自己繳一分錢,每個月就能領到55元養老金。” 4月25日天氣晴朗,廣東新興縣新城鎮南外社區的紫荊花開得正好,68歲的陳慧瓊老人高興地對記者說,真沒想到農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樣,能享受“退休待遇”。
據了解,新興縣是廣東省14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試點縣之一。截至2012年4月,新興縣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82593人,參保率為96.91%,已享受待遇54238人,參保率走在全省的前列。
陳慧瓊老人告訴記者,她一家5口,就有4個人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聽村干部說,新農保政策很靈活,早入保,實惠更多,現在我們家4口人都參保了,雖然小孫子還在讀書,但我們也打算今年就幫他入保。”
“以前養兒防老,現在國家幫我們搞新農保,政府還給補貼,讓我們這些農民今后養老不愁。”陳阿婆說,“現在每個月自己有55元的養老金,雖然不多,但基本花銷還是夠的,自己想吃什么就買什么,不用再伸手向兒子兒媳要了,孩子們也能安心地在外打工,不用為我們牽腸掛肚。”
(鄧圩 何勇)
社保改革大事記
●2002年,黨的十六大把社會保障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明確要求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為發展工傷保險制度確立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200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到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調整個人賬戶規模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
●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目標。
●2007年,黨的十七大要求“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進入了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的全面覆蓋、加快發展的新階段。
●2007年,我國開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一老一小”有了醫療保障。隨著居民醫保的迅速推開,以及新農合和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在全國普遍實施,我國從制度上實現了基本醫療保險對城鄉居民的全面覆蓋。
●2009年,新農保試點啟動,我國農民在60歲后首次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保障。同年,各地區全部建立了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頒布,國務院修訂了《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障領域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同年,實施了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社會保險關系首次實現了跨省區的順暢轉續。
●2011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啟動,填補了養老保險制度最后的空白。
●2012年,國家提出了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到年底實現制度全覆蓋的目標。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這兩項制度,將標志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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