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
“如果人人都申請”
新京報:告三個鎮政府敗訴,法院判決都是什么理由?
廖紅波:兩個理由,一個是我不是轄區的居民;一個是我請求公開“三公”的理由不充分。例如說《小康年鑒》沒有授權我采集數據。
新京報:你如何看待這兩種理由?
廖紅波:挺荒謬的?!墩畔⒐_條例》并沒有規定必須是轄區內居民才能申請。但當我是轄區的居民時,比如我是湘潭人嘛,湘潭法院也判我敗訴。解釋權不在我這里,在法院那里。
玉潭鎮政府質問我為什么要知道玉潭鎮三公消費情況,“干你何事”?這種推斷,是提倡人人自掃門前雪嗎?
第二點也不成立,我的確在幫朋友撰寫年鑒。
新京報:網上也有人支持湘潭那名鎮長的觀點,認為如果人人都申請信息公開,政府會忙不過來。你怎么看這一觀點?
廖紅波:我不贊同。因為公開信息可以有多種公開方式,可以出版、可以在公共場所告示,也可以公布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如果全國每個人都關心一個鎮的三公經費,那只證明,三公經費是這個地方的頭等大事,更該及時公開了。
新京報:易俗河鎮政府向你提供了“三公”信息,但你還堅持起訴他們,為什么?
廖紅波:我將該鎮的“三公”信息放在了微博上,他們鎮上的一個領導對媒體說我的行為“不道德”。
我對這種說法很氣憤。他們在向我提供“三公”信息時并未注明要保密。我認為他們這樣做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識還不夠,所以我堅持起訴,要追究他們的行政不作為。
【案子】
引關注以“增強意識”
新京報:有兩個鎮向你公開了“三公”信息,你認為信息中反映了哪些問題?
廖紅波:這個我不予評價。我要求的是信息公開,至于信息本身反映了什么,我覺得該由財政專家和審計部門做結論。
新京報:為什么只向鎮政府,而不向區、縣、市等政府申請信息公開?
廖紅波:就我個人的經驗,如果政府不回應我的申請,我起訴鎮政府不作為的話,法院立案的可能性,遠遠大于起訴縣、市、省政府。我采訪過不少案子都是由于地方政府干涉而無法立案。
新京報:挑軟柿子捏?
廖紅波:先從容易的做起啊。我需要法院立案給政府一定壓力,而不是政府不理睬這件事就悄無聲息地結束了。民眾也可以通過我的例子,增長監督政府的意識。
新京報:立案成功率怎么樣?
廖紅波:還算比較高,我起訴了6個鎮的政府,只有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沒有立案,剩下的5個都立案了。
新京報:法院對立案的態度如何?
廖紅波:基本都讓我回家等,過十幾天就立案了。有一個法院的行政庭庭長告訴我,他們對要不要立案比較猶豫,還專門請教了市中院和省高院,對方都告訴他們應該立案。我覺得湖南省司法系統高層還是很支持信息公開的。
新京報:法院最終都判你敗訴了。
廖紅波:是啊。我起訴寧鄉縣灰湯鎮,法院的法官就做我的工作,說撤訴算了,我說考慮考慮,她說,別考慮了,現在就過來撤訴吧。還未審理,法院就勸被告撤訴,可見法院對地方政府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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