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處長為給兒子買新房受賄57萬元獲刑六年
為了給即將大學畢業的兒子準備新房,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一處長易某利用對申請辦理醫保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監督檢查的職務便利,收受多個藥店老板好處費57萬元用于付清購房款。昨日,記者從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易某因犯受賄罪,近日被黃埔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
據了解,1987年至2005年,學醫出身的易某一直在部隊醫院工作。因為工作關系,他長期與妻子、兒子異地分居,他覺得非常虧欠家人,一心想讓妻兒過上幸福生活。2005年,易某申請轉業到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于業務素質過硬、責任心較強,易某很快得到單位領導賞識,于2009年8月擔任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監督檢查審計處處長。
擔任處長后,易某主管著廣州市每年幾百家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申辦醫保定點資格的監督檢查工作,是個實實在在的“實權部門”。也正是從這時候開始,易某發現生活有了很大變化,最明顯的就是找自己幫忙的人越來越多,從開始進出高檔場所吃喝消費,到后來逢年過節收受煙酒、購物卡、紅包以至于數萬元的現金、銀行卡等。
據悉,易某每次收到相關老板的行賄款之后,都先藏在臥室,積攢到一定數額后,就存入銀行,并將受賄款57萬元全部用于為兒子購買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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