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548名學生“營養餐”食物中毒;廣西都安400余名小學生喝“營養餐”牛奶腹瀉;云南富源某小學給學生供應發霉面包做營養餐……短短一個月內,多地接連曝出學生“營養餐”食物變質、中毒事件。(據新華社電)
這則報道,使我想起去年大學同學在QQ上的留言:捐一塊錢,給貴州的貧困孩子免費吃午餐。我回復:“捐一元是小事,讓我捐一百元都行,關鍵是我不清楚,這一元錢到底有幾毛錢能到孩子的手里,能否讓孩子吃飽。”與我有同樣擔心的還有一大批同學:誰來保證“愛心捐款”不被雁過拔毛、層層扒皮?
3元免費營養午餐,吃得孩子又拉又吐,有人歸咎于沒有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學校成本增加,企業無利潤可言,導致悲劇發生。如果這個理由成立,就不能解釋為何這些年頻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那些賺了無數昧心錢、成本和利潤早已不成正比的黑心老板為何還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因此,監管不夠、執行不力才是事故發生的罪魁禍首。
每天3元吃飯補助是國家下發給中西部地區貧困孩子的專項資金。可是就連這區區3元錢,一些地方和學校都管不好,還被不良供餐企業盯上。當“營養餐”變成“唐僧肉”,你拿一塊,我吃一口,到了學生嘴里,還有多少營養可言,也就可想而知了。
專項資金是孩子們的“吃飯錢”,要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孩子身上,需要卓有成效的監管和不折不扣的執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主要領導負責制、校長負責制、留樣制,明確了農業、工商、質監、衛生、食監部門在營養餐計劃里的責任。關鍵在于落實,倘若執行到位,就能有效杜絕營養餐質量問題。而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學校把關不嚴,相關部門對中標的供餐企業缺乏有效監督,出了事,一紙合同結束了事,根本起不了震懾作用。這樣敷衍潦草的監管處罰形同虛設,即使地方再增加多少財政配套資金,“營養餐”計劃也會縮水、變味,類似變味牛奶、發霉面包毒倒學生的事就會層出不窮。
“營養餐”是一項民生工程,需要一套扎扎實實的追責機制。好經不念歪,不僅要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讓家長和公眾介入營養餐的日常監督,更重要的是,明確執行不力會有什么后果。一旦出事,罰得供餐企業心疼,罰得部門領導丟了烏紗帽,罰得相關責任人坐牢。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政府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保證學生“營養餐”不變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