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與民眾發生沖突時,將部分民眾污名化、貼標簽、上綱上線,不是化解沖突的辦法,往往是事態擴大的肇因。
據新華網報道,一篇微博引發網絡廣泛關注,稱貴州省赫章縣可樂鄉13歲女孩饒某倒水淋到鄉政府的車上,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糾紛,饒某被“戴上手銬游街”。赫章縣政府已派工作組展開詳細調查,可樂鄉黨委書記袁澤泓、派出所民警陳松被停職接受調查。
此前,可樂鄉黨委書記袁澤泓回應稱,事發當天,副鄉長帶隊上街整治沿街擺攤,與女孩及家人發生糾紛,派出所工作人員趕到后,不知女孩未成年,用手銬把她銬住帶上警車。可樂鄉政府還發布《關于可樂鄉開展“多彩貴州文明行動”農貿市場整治過程中暴力抗法情況匯報》(下稱“匯報”)。
事件真相仍有待權威調查結論。但至少,13歲女孩被銬是事實,當地官方未表示任何歉意,反而極力證明女孩家人“密謀對抗政府”,要求嚴查“是否屬于黑惡勢力”。如此處理官民沖突,恐非法治政府所當為。
綜合各方信息來看,這次事件是饒氏家族因整治沿街攤位與可樂鄉政府發生沖突。消弭官民沖突需要法治和政府耐心地說服。可惜,可樂鄉沒有這樣做。
事件發生后,可樂鄉一面“哭鼻子抹淚”為自己喊冤,“打人者猖獗!被打者委屈!和諧社會,干部也有尊嚴”,搞得自己像弱勢群體一般;一面又極力將對方污名化,推斷對方是因門面收入受損等原因進行報復,認定其“與政府對抗”,懷疑其是“黑惡勢力”。
可樂鄉既扮可憐,又揮大棒,倒給公眾留下了“惡人先告狀”的印象,這不但不能獲得輿論的同情,反而,因為缺乏基本的法治操守,而愈加令公眾懷疑其回避問題、掩埋真相。
即使如當地政府所說,副鄉長被饒家人打傷,也應該依法處理,追究打人者責任。即便,13歲女孩有不對,也應該批評教育,無論如何,不該給她戴手銬。可樂鄉不但連個道歉都沒有,反而輕描淡寫、推卸責任。
市場搬遷、街道整治必然影響饒家等原來商戶的利益,商戶不滿意也正常,當地政府本應與之溝通協調,進行適當補償。但“匯報”并未提溝通等情形,只是強調饒家“組織召開了秘密會議,布局如何與黨委政府對抗。”這種不講證據、不講法律,亂扣大帽子的舉止,非但無益事態平息,反而會引起民意的強烈反彈。
地方政府與民眾發生沖突時,不是在法治渠道內化解,而是將部分民眾污名化、貼標簽、上綱上線,動輒稱其“對抗政府”,這并不是化解沖突的辦法,往往是事態擴大的肇因。可樂鄉的心態和做法并不鮮見。它們的存在,反證了基層建設法治政府的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