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長沙律師劉明訴中國移動“霸王條款”一案將于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劉明認為,運營商沒有在協議書中明確告知消費者月流量套餐會清零一事,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這條規矩本身從市場公平原則來說也不合理。
消費者:合同未告知清零一事
8月初,劉明在長沙天心區法院針對中國移動長沙公司提起訴訟。他的主張包括三點:返還或補償已被清零的流量,停止未來的清零行為,以及賠償其調查取證產生的300元費用。
此前,劉明在辦理“20元包150M流量”套餐時,一共簽署了兩份協議,即入網服務協議和服務受理單,二者均未寫明未用流量月底會清零,當時辦理的業務員也未告知他這一點。然而一個月過去后,未用的流量全部消失,劉明這才發現還有這條規矩。
與劉明同為湖南省律師協會法律援助與公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簡稱“公益委”)委員的另一名律師劉丹陽,也在劉明起訴的同一日,向天心區法院提交了內容基本相同的起訴狀,只不過涉訴的是10元流量月套餐。法院經審查,決定將兩案合并審理。
劉丹陽告訴記者,類似月底清零這類對消費者切身利益有影響的重要事項,在辦理業務或簽合同時,應當在文書的顯著位置上清晰地標注出來,對此消法有明確規定。而運營商方面不僅沒有如此做,還辯稱這類具體套餐細節可以手機短信、營業點電子屏之類方式另行告知。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事實上,消費者可能因為各種原因無法通過此類渠道接收告知。
劉明則認為無論告知與否,月底清零這一做法本身就不公平:“花錢買的流量為何不能累計?難道沒用完的流量我沒交錢嗎?”此事通過新聞曝光后,這兩句話引起不少網友的共鳴,紛紛在論壇和微博上轉發。
公益律師:希望運營商改變姿態
據悉,劉明和劉丹陽都分別委托了湖南律協下屬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其中大部分來自他們所屬的公益委,使得這場“消費者VS運營商”的訴訟,變成了一場“公益委VS長沙移動”的訴訟。
據新華網報道,8月18日,湖南省律協原定邀約當地三大通信運營商負責人,就“手機上網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進行公開辯論,卻因運營商缺席而改為專家研討會。作為公開辯論會組織者之一的劉丹陽告訴記者,辯論之前他們通過當面上門遞送和EMS遞送兩種方式,把正式的邀請函分別送達湖南移動、聯通、電信三家運營商,也確認他們都已收到,但最終沒有一家運營商派代表出席會議。
此前律師“叫陣”中國移動長沙公司時,運營商也未對其多加理會,直到此事在網上引發網民熱烈討論和對律師一方的廣泛聲援后,才通過媒體公開回應。直到9月9日向法院提交證據之時,雙方才第一次見面,此前無任何交流。
劉明告訴記者,他們提起這場訴訟的根本目的是希望改變運營商強加于消費者頭上的“霸王條款”,也改變運營商強橫的姿態。劉丹陽則表示:“我們的期望就是法院能夠支持我們的合理主張,但我們肯定也尊重法院判決。”
運營商說法:優惠的前提就是月底清零
據報道,8月16日,長沙移動市場部負責人通過媒體公開回應,認為套餐優惠本身已經將流量費用大大降低,而相應限制使用時間,剩余業務量不結轉至次月,也是國內外電信業的通行做法。
據其解釋,套餐優惠是目前各運營商進行電信業務營銷的主要手段,即客戶承諾在一段時間內購買一定業務量,從而享受優惠的價格。套餐一般有多檔,套餐內包含的上網流量相比非套餐來說要優惠很多,前提則是有使用時限。客戶如果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選擇標準資費。
長沙移動方面還表示,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運營商對流量套餐的使用時間都有嚴格限制。例如美國的Verizon、英國的Vodafone等,也主要采用套餐的方式為客戶提供服務,他們的流量套餐也都是當月套餐內剩余業務量在月底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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