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炸政府”,她說只為討公道
被警方控制約20小時后釋放的余建鳳聲稱:女兒遭強奸,學校逼其轉學;庭審不通知,無法追討民事賠償
在南海西樵居住了24年的清遠市陽山縣婦女余建鳳,9月25日被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帶走(詳見本報9月26日A7版),此前,她不滿女兒在清遠市遭強奸一案的處理結果,多次向中央、省級有關部門求助。今年6月她開始將案情發布在微博上,9月22日,她在網上揚言要炸毀清遠市政府,引起警方注意。被警方控制約20小時后,余建鳳被處罰300元并被釋放。
28日,記者對話余建鳳,她說揚言炸毀清遠市政府只是希望能引起多方關注,雖然她不懼怕被拘留,但她不明白:為什么她女兒被強奸后遭遇不公無人理,而她發一句氣話就被警方帶走。
知道言論違法,只為討回公道
今年6月余建鳳才開始學上網,注冊了新浪微博賬戶,但至今她的微博只有47名粉絲。在她發布的90多條微博中,只有不到一半是原創的,而原創的微博都只是敘述同一件事:“我女兒曾全級第一名,因被毀容,強奸,打傷,……”不過,發了近4個月,每條微博的評論和轉發往往是0或者1。
9月25日,十多名民警趁夜色敲開她家房門把她抓走,讓街坊鄰居們驚詫。民警來的前兩天,也就是22日下午5時06分,余建鳳像往常一樣把自己女兒被強奸得不到公正處理的消息放上微博的時候,把最后一句“余建鳳絕望了”改成了“我要炸清遠政府”。
事后,余建鳳說:“警察問是不是我發微博說炸清遠政府,我說是的;他們問我知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我說知道,但我也要討回公道。”
被強奸被轉學,女兒前程盡毀
余建鳳出生在廣西,1989年到南海西樵,成為一名織布女工。她說自己很好強,“我的工資是車間女工中最高的。”她說,沒有奢望過能做大事情,但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所為。
1991年,她遇到了一名同是在西樵民樂絲織三廠務工的清遠陽山男子。她嫁給了他,戶籍從廣西遷至陽山。1993年,女兒小雪(化名)的出生讓她看到了希望。2009年,小雪以優異成績考上了清遠市一間重點高中。她說,按照小雪的成績,肯定能上大學,讀大學就意味著今后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2010年3月6日周六晚上,同在清遠市區的初中同學約小雪吃飯。同時出現的,還有幾個自稱老鄉的男青年。吃飯時,幾名男子對小雪特別熱情。在他們的鼓動下,小雪也喝了一些啤酒。根據清遠市清城區2010年7月1日的判決書:3月7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陳某龍(1987年出生)與小雪等人酒后,陳某龍以“兜風”為名搭載小雪來到清城區“金雞巖”風景區斜對面山腳下,以毆打的方式強行與小雪發生了性關系……接下來的事情讓余建鳳憤怒不已,學校先以“小雪身上有傷”為由,建議家長把她帶回家休養幾天,隨后要求小雪轉學。
為了讓小雪能繼續留在這所重點高中讀書,余建鳳夫婦放下工作四處奔走,但始終無法改變學校將小雪拒之門外的殘忍事實。2010年3月底,小雪轉回陽山縣讀書。小雪在清遠的遭遇在當地流傳開來,由于不堪流言騷擾,加上耽誤了將近一個月功課,轉學后的小雪無法專心讀書,成績一步步下滑。
庭審沒通知她,失去民事賠償
更讓余建鳳失望的是對小雪被強奸一案的刑事審判,她說她沒有被通知參與庭審,直到同年8月29日,她才得知法院已經判決強奸犯4年有期徒刑,由此,她失去了遞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的機會,無法得到被告人的民事賠償。
夫婦倆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又沒有得到被告人的民事賠償,2010年9月開學時,他們僅湊夠了一個孩子的學費。小雪主動提出把上學的機會讓給弟弟,自己出去打工。余建鳳把這一切歸咎于法院的冷漠。她開始尋找媒體。2011年3月,媒體對她女兒的遭遇進行了報道,當時政府同意她女兒在陽山某中學復學,但由于半年未上學,無法獲得學籍,最終,小雪徹底離開校園,隨后跟隨剛認識的男友遠赴安徽打工。
余建鳳認為,如果學校不把小雪變相趕出校門,如果開庭前通知她,能及時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孩子就不會沒有書讀,“如果不這樣,她(小雪)肯定已經是一名大學生了”。
為了討回公道,這幾年,余建鳳多次向中央、省級有關部門求助。所謂的“公道”,余建鳳首先說,她還是想讓小雪重回校園。但是,余建鳳的心愿始終未能實現。
余建鳳決定安裝網線,通過網絡反映問題,但仍覺無效。一氣之下就發了“炸掉清遠市政府”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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