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經營“半遮面” 虛假宣傳陷阱多
省工商局發布網上經營4種典型違法案例
互聯網宣傳促銷不受地域限制,能夠高效推廣產品和服務,越來越受商家青睞。然而,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和跨地域性,一些人鉆空子干起不法勾當。海南日報記者日前采訪了省工商局網絡監管處,并請監管處工作人員總結了4種有代表性的違法典型案例,以提醒廣大消費者。
運輸公司經營
“游艇一日游”
案情:2012年12月,三亞某運輸公司在互聯網開設網站,在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范圍并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組織潛水活動相關批準文件的情況下,與同樣不具備旅行社經營資格和組織潛水活動資格的三亞某戶外潛水俱樂部有限公司合作,開展“豪華游艇一日游”經營活動,活動內容包括潛水等危險性較大的項目。雙方約定在互聯網上招徠游客。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點評:本案中,當事人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的經營項目是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方可從事經營的高危行業,其無照經營行為是存在危害人體健康或重大安全隱患的,嚴重地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網絡主體身份不明是這類違法行為的根源。因此,實施網絡經營實名制,可以促使企業在虛擬網絡中誠信自律經營,有利于維護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婚紗影樓吹牛
“規模最大”
案情:2012年11月12日,工商部門網絡執法人員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海口××婚紗攝影網站涉嫌虛假宣傳。內容為“海口××婚紗影樓投資近千萬,營業面積達1700多平方米,是目前海南省規模最大,專業技術最強,檔次最高的六星級婚紗影樓。”
當事人在宣傳自己公司時使用 “規模最大”等絕對化用語來突出自身企業在婚紗攝影行業中的地位,妨礙了同行的公平競爭,誤導了消費者的選擇,屬于虛假宣傳行為。
工商部門作出了責令當事人立即更改網站上違法宣傳詞,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點評:婚紗攝影行業的消費對象相對年輕,熟悉網絡又喜歡網絡消費,婚紗攝影公司在網絡營銷的競爭也較激烈,為了吸引消費,在網絡宣傳時容易使用一些夸大的、虛假的宣傳語言進行渲染。該案當事人就使用了 “規模最大”等絕對化和排他性強的用語來突出自身企業在婚紗攝影行業中的地位,損害了消費者和同行的合法權益。
網絡公司代發
虛假廣告
案情:××在線網絡傳媒公司在其經營的互聯網網站××在線上開展廣告經營業務。2013年1月1日,××在線網絡傳媒有限公司以代為當地××大酒店建立獨立二級域名的模板酒店網站的方式發布含有“集吃、住、休閑娛樂為一體的新裝修準四星級酒店”等內容的廣告。根據《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第九條規定, “以‘準×星’、‘超×星’或者‘相當于×星’等作為宣傳手段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和沒收廣告費的行政處罰。對廣告主也做了相應的處罰。
點評:利用互聯網開展網絡廣告業務,要遵守《廣告法》的各項規定,當事人在廣告主未取得星級飯店評級認定的情形下,對該酒店提供服務的質量作虛假宣傳,主觀上是為了擴大宣傳,客觀上夸大了事實,造成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后果。除了星級以外,我省一些酒店在網絡營銷過程中還對酒店的環境、設施等進行夸大甚至是虛假的宣傳,導致這類消費投訴案件增加。
私人住宅變身
旅館、驛站
案情:去年底,工商執法人員網上巡查發現,當事人在互聯網淘寶網站天貓商城開設快樂××旅游商場專賣店,從事三亞一日游組團接待、景區景點門票銷售、賓館酒店客房銷售等經營活動。當事人與李某、吳某合作,由李某、吳某負責收集位于三亞灣、鹿回頭等地段住宅小區內私人購置的閑置住房作為房源,在未向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相關證照、取得經營資格的情況下,由當事人擅自在快樂××旅游商場專賣店上以家庭旅館和驛站的名義進行網上出租經營。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4倍罰款的處罰。
點評:這些不合法的經營場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交易資金也得不到保障,出現消費糾紛難以解決。本案中,當事人與他人合作,在網上出租無任何經營資質的家庭旅館住房,并將這些住房謊稱為家庭旅館、公寓客棧對外宣傳,是一種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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