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永福縣委書記黃永躍開會決定給全縣26名領導干部發放上百萬元津貼、補貼,被認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屬于“頂風作案”。日前,黃永躍被免去縣委書記職務。在網絡輿論壓力之下,如何對涉事官員進行問責,引起了社會更廣泛關注。
因為在網友貼吧罵“交警真孬種”,“兗州存哥”受到了行政拘留處罰。此事經媒體曝光后,輿論普遍認為警方“處罰過重”和“小題大做”,“一句氣話至于這樣嗎?”由此對山東兗州市公安局提出了質疑、批評。在輿論壓力下,當地警方撤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作為當事人,“兗州存哥”接受了道歉,“希望此事到此為止”。在兗州警方的微博通報中,有這樣一句話:“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網絡輿論壓力下的問責,已經并不鮮見。一個引爆輿論的網帖說“廣西永福縣委書記用‘易經’算出發百萬補貼不會出事”,矛頭直指永福縣委書記黃永躍在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和治理“四風”之后,仍然觸碰了“濫發錢物”的高壓線,給全縣26名領導干部發放了上百萬元津貼、補貼,屬于“頂風作案”。在媒體記者對這位縣委書記的“易經”喜好窮追不舍的時候,上級紀檢部門已經迅速查清了事實,決定免去永福縣委書記黃永躍的職務,涉事的領導干部們退還了領取的錢款。
網絡爆料引發輿論嘩然,進而演變成全民關注的公共事件。這時,就會倒逼涉事的地方黨政機關迅速作出反應,“快刀斬亂麻”地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一般而言,在尚未查清事實并且輿論“壓力山大”的時候,地方更愿意讓涉事責任人“停職”,讓其進一步“接受調查”。而一旦爆料證據過硬,并非空穴來風,能夠很快得以證實,“免職”則成為“常規做法”,更容易被握有大權的地方紀委、組織部和常委會采用。因此,有人質疑,在減輕輿論壓力、降低社會關注度、減少輿情負面影響方面,存在著“一免了之”現象。對涉事官員作出免職處理,就是地方黨政機關與負面影響進行“切割”、愛護地方施政形象、避免惹出更大麻煩的“制勝利器”。但這樣做,是否有回避深層矛盾、轉移公眾視線的嫌疑?
對此,作出相關決策的官員也可能“感到委屈”。在地方社會治理實務上,涉及人事任免就是“天大的事”,如果不是輿論所逼,基層黨委政府“處理人”就有相當大的現實難度和阻力,對于很多官員來說,只要沒有貪污受賄,沒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免職”已經是重罰,如果輿論依舊不依不饒,地方主政官員也覺得“很無語”。
多年前,山東某縣一名縣委書記在網上被網友“辱罵”,當地公安機關出面拘留了3名網友,檢方隨即以涉嫌“侮辱”犯罪進行批捕。媒體將此事曝光后,在網絡輿論壓力之下,上級紀委啟動了調查,令人驚訝的是,這位縣委書記的夫人就在縣公安局任職,也參與了抓捕網友,但當地紀委的調查結論居然是“沒有證據顯示”這位縣委書記參與此事。隨后,這位縣委書記雖然被免職,但很快獲得了新的任用及提拔。可以說,當地紀委的“沒有發現”、“沒有證據顯示”為當事官員開了一張“免責通行證”。所以,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對輿論壓力認真對待,也存在官官相護、大事化小、文過飾非的問題。
“兗州存哥”在網上發帖:“車剛停在那里,就被貼條了,兗州里交警真孬種”,隨后被拘留,而今,兗州警方承認“經復查,認為對當事人行政拘留處罰不當”,但如何像警方所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呢?曾經認定其“對人民警察進行侮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的辦案人、批準人可能會受到諸如警告、記過、降職、調離、免職等處理,如何選擇取決于調查深度和處理決心,警方也在“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繼續監督”。但假如沒有新聞媒體的持續報道,也沒有社會輿論的廣泛參與,“兗州存哥”會獲得道歉和賠償嗎?他還有機會“佩服兗州市公安局知錯就改的勇氣”嗎?想“做一個好公民”的他,把一個沉重的問題留給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