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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無間道”忽悠借款人
為吸納更多資金,楊某華不斷與翁等人“搞好關系”,還一度要與翁、吳等人“義結金蘭”。在一段時間里,吳女士等人甚至還“兼職”為楊某華開車。
不斷發生高額借款關系的過程中,翁、吳和安文軍夫婦等受害人通過楊某華和小梅,相繼接觸到了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發、張某斌以及蔡某暢。
楊某華曾告訴受害人,她在做的匯票和美金外匯交易就是在張某斌、蔡某暢和張某發之間發生。但直到如今,該四人是否有進行這些交易,以及他們之間的真實關系,受害人仍然搞不清楚。
2014年10月31日,這種已經持續了一年多的高額借貸關系,終因楊某華和張某斌關系惡化而“原形畢露”。
據吳女士稱,當日晚,重要犯罪嫌疑人楊某華被另兩名嫌疑人張某斌及蔡某暢叫去張某斌的公司處對賬,因雙方未能談攏,楊某華被二人軟禁起來,強迫其寫下兩張金額數億的欠條。
楊某華打電話向受害人吳女士求救,經吳女士和當時未暴露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張某發等人報警之后,楊某華才被民警解救出來。
直到此時,諸多受害人和報案人才知道,楊某華“出事了”,因擔心資金的安全,他們紛紛開始向楊某華“逼債”。
在張某發和小梅的“策劃”下,他們齊聚在張某發開的酒莊里,多次商議如何追回資金。此時,張某發借機混在受害人中間,上演了一出“無間道”。
“當時,張某發偽裝成債主,說楊某華欠了他一個多億。但是,他又阻止我們這些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還勸說我們放楊某華到香港和澳門等地去籌錢,并自愿出錢給楊某華去周轉資金。”
受害人稱,張某發“非常狡猾,為轉移受害人的怒火,他還指使楊某華通過民事訴訟告張某斌和蔡某暢拿走了受害人的錢。但所有的訴訟材料中,都未提到與他之間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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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從珠海出境時被抓
2015年1月30日,受害人在律師的幫助下,以被楊某華、張某斌、小梅、蔡某暢、張某發等人非法集資為名,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彼時,張某發、蔡某暢等人已相繼失去了蹤影。
據受害人出示的立案通知書顯示,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正式以“楊某華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為案由立案偵查。據報案人稱,報案以后漸漸才知道,楊某華案的報案人在深圳已多達22人。
4月10日,《南方日報》刊登的一則報道引起了諸多受害人的注意:潮州饒平縣警方成功偵破該縣經辦的最大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高達3.6億余元。目前,該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某斌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楊某華華持他人通行證在珠海市橫琴口岸準備離境時,被警方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楊某華華對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經證實,該起報道中的張某斌和楊某華華,就是受害人口中的楊某華和張某斌。
深圳警方立案之后,將楊某華由廣東饒平移送至深圳羈押。經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立案偵查后,將案件移交深圳市檢察院對楊某華等人實施批捕。
然而4月30日,深圳市檢察院對楊某華等人作出了不予批捕的決定。該案的兩名嫌疑人楊某華和小梅其后也分別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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