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2.38%受訪者認為規定“有道理”
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單位讓女職工按時間表懷孕”一事,近半受訪者認為,“生育是基本權利,憑什么受限于一個單位的時間表”,具體比例為45.24%;另有23.81%的受訪者認為讓女職工按時間表懷孕十分“荒唐”。而15.08%的受訪者則比較體諒單位的難處,認為“扎堆懷孕的確不行,建議老板和員工協商出時間表”;還有13.49%的受訪者認為,不論是單位規定時間表還是職工與單位協商時間表都不妥當,“相關部門應該制定規范,不能任由職工個人和單位博弈”。此外,還有2.38%的受訪者認為“女職工按時間表懷孕”的規定“也有道理”,因為“如果真的允許女職工想生就生,女性就業恐怕更難了”。
排除單位的因素,職業女性自己需不需要規劃生育時間呢?調查結果顯示,有11.11%的受訪者認為應該規劃生育時間,“有仔趁嫩生”,越早越好;而將近一半的受訪者則認為應該視情況而定,“如果在事業上有雄心,就要好好籌謀了”。另外有四成的受訪者則認為不需要刻意規劃生育時間,因為“事業的發展和懷孕一樣,相當一部分是自己無法掌握的”,隨緣比較好,持這一觀點的受訪者具體比例為40.48%。
超八成受訪者認為
生育會對事業有影響
調查顯示,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為,生育會對職業女性的事業有影響。其中,30.16%的受訪者認為,生育對職業女性的事業“有根本性影響”,“要當好媽媽,哪能分得出充裕時間,像男人一樣拼事業?”;另外53.17%的受訪者則認為,雖然生育的確會對職業女性的事業產生影響,“但不見得影響很大,還是要看個人的時間分配”。僅有16.67%的受訪者認為職業女性事業和家庭可以兩者兼顧,因此生育對其事業“沒什么影響”。
職業女性在生育后該不該轉為全職媽媽呢?對此提問,僅有1.59%的受訪者的答案是“應該”,理由是“這樣便于更好照顧孩子,而且她自己也不必兩頭忙而過分勞累”。而47.62%的受訪者則認為職業女性在生育后不應該轉為全職媽媽,因為全職媽媽環境封閉,很容易和老公失去溝通話題,同時,全職媽媽缺乏經濟來源,沒有安全感。另外50.79%的受訪者則選擇了折中的方案,認為“如果有條件,生育頭幾年應該做全職媽媽,然后再回到職場”。
調查結果表明,21.43%的受訪者認為孩子健康問題是導致職業女性的生育和事業產生沖突的最常見原因,因為“孩子一生病,媽媽只能放下工作去照顧了”。其次,有19.05%的受訪者認為孩子的教育問題才是最常見的沖突原因,“接送上下學、輔導功課,都會一定程度影響工作”。排在第三位的引發沖突的原因則是“生育時間問題”,18.25%的受訪者認為“如果在事業上升期生孩子,事業難免停滯一兩年,會影響升遷”。另外,各有15.87%的受訪者選擇了“個人情緒問題”和“家庭事務問題”作為最常見的沖突原因,前者是因為“職業女性當媽媽,就像打兩份工,情緒難免經常波動”;后者則認為“生育之后家務活倍增,傳統來說還是女性操持,對事業肯定有影響”。此外,認為 “家庭經濟問題”是導致職業女性的生育和事業產生沖突的最常見原因的受訪者最少,僅有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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