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累計成交規模即將破萬億之際,傳統金融市場上的“大鱷”銀行坐不住了,正在以不同的路徑向P2P市場挺進。銀行進軍P2P大致可分三種路徑:推出P2P資金存管業務、直接做P2P業務、投資P2P公司。目前,以第一種方式最為銀行熱衷。
路線一:推P2P資金存管業務
10月9日,浙商銀行正式發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綜合服務方案”。從其高管出席陣容可見浙商銀行對該業務的重視程度。當日,浙商銀行董事長沈仁康、行長劉曉春、行長助理吳建偉都親自到會推介其P2P存管業務。
浙商銀行行長助理吳建偉介紹,相較于目前多數銀行僅支持一種存管模式的方案,浙商銀行此次推出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綜合服務方案”包括銀行存管、聯合存管以及賬戶管理三種合作模式。
其中,“銀行存管”是指P2P平臺的每個投資人、借款人在銀行P2P存管系統開立或指定存管賬戶,通過存管賬戶辦理充值、投資及提現、劃撥等交易的一種存管模式。該模式提供銀行級的資金存管服務,適用于對資金存管要求嚴格的P2P平臺。
資費方面,浙商銀行表示,將按平臺網絡借貸年交易額1‰或3萬元/年的標準收取存管費;對于優質平臺,還將給予優惠——對于P2P平臺用戶,提供存款優惠計息、投資理財產品等增值服務。
在銀行看來,這意味著當前占據P2P資金存管主流地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將重回支付通道定位,商業銀行介入該領域將成主流。
路線二:直接從事P2P業務
從最早做P2P業務的招商銀行 ,到最近也宣布在做P2P業務的浦發銀行,各家銀行對直接做P2P業務“蠢蠢欲動”。除了全國性商業銀行,城商行也頻頻發力。包商銀行推出了“小馬bank”,寧波銀行則有“E家人”。
從目前的法律和監管環境來看,并不存在禁止商業銀行開展P2P的明確規定。相反,按照《商業銀行法》和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的相關行政許可規定,商業銀行可以從事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財務顧問、資信調查、咨詢等一系列金融信息服務業務,這就為商業銀行進入P2P領域提供了可能。“從監管層的角度來看,銀行開展P2P業務與支持小微的政策導向相符,降低P2P行業風險,也利于銀行的互聯網金融轉型。”一位股份行中小企業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銀行介入P2P的優勢在于其征信系統、客戶資源和數據儲備,這正是制約P2P業務發展的關鍵。同時,銀行還可以滿足自身需求旺盛的小微貸款客戶,同時也留住了較低存款收益所流失的存款客戶,創造了增量中間業務收入。
但是,銀行做P2P的尷尬在于體制僵化、各部門利益難以平衡,在寬松貨幣政策下,銀行體系流動性越發充裕,早已不需要借助委托貸款模式騰挪資產。銀行系P2P和銀行存款等表內業務有沖突;P2P業務和自身理財產品業務的客戶群亦有重合,造成內耗。
銀行獲得資金的成本很低,做P2P需要支付更高額的資金成本和獲客成本,這也讓傳統商業銀行做P2P業務沒有太大動力去做大,部分銀行已暫停新標的上線。
很多銀行意識到,自己做P2P不如在P2P存管和托管上發力更為實際。
路線三:投資P2P公司
傳統銀行直投P2P,雙方將優勢互補,進而互相滲透,將產生一種新的金融業務模式。目前已知的銀行直接投資P2P公司的案例還較少,以渣打銀行投資點融網為典型。點融網9月份宣布吸引以渣打銀行領投參與的2.07億美元C輪融資,創下了國內P2P領域至今最大單筆融資紀錄。
點融網創始人郭宇航接受采訪時表示,一方面渣打銀行的背景可以為點融網加強公信力,反之點融網也可對渣打傳統銀行業務有所促進。比如說,銀行的風控能力在傳統信貸產品上通常強于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如果把通過銀行風控的貸款業務放到互聯網上,由P2P平臺的投資客戶來提供資金,這種模式對于銀行而言改變了存貸利差模式,是前景更為廣闊的中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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