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母下跪說對不起。 京華時報記者譚青攝
生母、養母和孩子抱在一起痛哭。
昨天上午,“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獄。在監獄門口,李征琴與前來迎接的“受害人”寶寶及其生母張女士抱在一起痛哭。
時隔近一年,一邊是“想和媽媽一起回家”的孩子,一邊是“想帶寶寶回家”的養母,被剝奪的監護權卻成為隔在兩人之間的一道墻,使這家人不知該何去何從。
生母下跪說“對不起”
昨天是“南京虐童案”被告人李征琴出獄的日子。
凌晨5點,天色昏黑。南京市浦口區旭日愛上城小區9號樓下,李征琴的丈夫施學斌已帶著女兒和兩個姐姐出發了。
他們先開車到附近,接上寶寶和其生母張女士,隨后向江蘇省常州女子監獄駛去。
從家到監獄,共110公里。不到7點,一家人便到達監獄門口。
7點50分,長發剪成短發,穿紅色棉衣、花睡褲的李征琴從監獄大門左側的小門邁出來。寶寶的生母張女士“撲通”一聲跪在李征琴面前,哭喊著,“表姐,我對不起你!”
等候在一旁的寶寶撲過去抱住李征琴喊,“媽媽”。李征琴哭了,“寶寶,媽媽回來了……”
監獄大門口,3人抱著哭成一團。
寶寶扶李征琴坐進轎車,車輛向家的方向駛去。
剛駛出寧杭高速收費站,轎車停下,李征琴走下車,扶著高速護欄開始嘔吐。
李征琴說,她在監獄里吃得挺多的,但兩個月仍瘦了25斤。她還記得,2015年12月10日轉到監獄第一天,她的長發被剪成短發,當時一邊剪她一邊大哭,“我不在乎發型,但是這次剪短和平時不同,是有標志性的。”旁邊有警官問她,“你哭什么?沒想到你這么脆弱。”
寶寶聞及此,小聲說,“很心疼媽媽。”
寶寶擔憂學業想回養母家
自2015年4月5日凌晨被警察從養父懷中帶走,交給親生父母后,今年10歲的寶寶就隨生母張女士一起住。但無論誰問,他都會答,“想媽媽,想回家。”
提及功課,寶寶最大的感受是,“聽不懂”,且“哪門課都聽不懂”。
打開寶寶的語文、英語作業本,一本寫了兩頁,另一本只寫了一頁半。寶寶說作業很難,班里發的試卷,他有一半的題不會做,都空著。上次期末考試,他沒去拿成績,“我知道自己考得差,但我沒再抄過同學的作業”。
目前,寶寶說他只有一個想法,就是聽媽媽的話,等著媽媽回來輔導自己。
對于是否能重新回到媽媽身邊,寶寶一直堅信:“能!”
昨天上午,自見到媽媽的第一眼,寶寶的目光始終沒離開過李征琴。在酒店休息時,他懂事地倒水,端給李征琴吃藥,過了一會兒,他又給李征琴送來了吃的……他說,媽媽不開心,他也無法開心。
寶寶說,他已經收拾好書包,就等著媽媽回來,和媽媽一起搬回自己的家。
今年3月12日晚,寶寶和生母張女士從安徽來安縣的老家回到南京的住處。自從表姐在二審庭審后被帶走,張女士一直以為表姐在看守所,“很想去看看她,但是可能不符合手續。”
家距學校很近,房子是地方政府給租的,張女士每月能為寶寶領取2000元的生活費。但張女士總擔心著,下個月可能就沒了,“每次去要,他們都說表姐該出來了,下次可能就沒了。”
張女士說,自己和寶寶的想法一樣,想讓寶寶回到表姐身邊。
讓張女士最苦惱的,還是寶寶的學習,“我就一文盲,看不懂孩子的課。”她甚至不知道寶寶每天有什么作業,“以前有校訊通,還能收到學校通知。現在改用QQ群,我什么都看不到,”張女士掏出一部黑色手機說,“這是在鄉下買的老年機,沒法裝QQ,裝了也不會用。我和老師說過很多次,也沒什么用。”
監護權障礙令養父困惑
盡管李征琴離家已半年,但成套的木質桌椅、茶具果盤等擺放整齊,給人感覺十分整潔。但是細心便可發現,窗臺上一盆仙人掌已經發軟,一盆文竹枝葉也已干枯,幾盆花因缺水,盆花養成了空花盆。
施學斌說,李征琴在家時,自己是不收拾的。李征琴不在的日子里,他常一個人發呆,“感覺心里空落落的,工作也沒做,怕朋友見到問。”
施學斌稱,自己和李征琴從2004年在一起,還從未分開過這么久,“好多次她出差,我就安排時間陪她,給她當司機。”
談及妻子出獄,施學斌說自己感到的不是高興,而是“很復雜”。但無論如何,“女主人回來了,家里最起碼正常了。”
施學斌透露,李征琴單位曾給其發短信、快遞,要求其代李征琴辦理工作交接。報社工作人員還告訴他,李征琴的工資已經停掉了,社保也停繳了3個月。對此,施學斌稱這不重要,他只是覺得有一點委屈。
至于寶寶能否如愿回家,施學斌稱,目前尚存在幾個障礙,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在2014年4月5日,公安將寶寶的監護權交給了寶寶的親生父母。所以,“李征琴雖然回來了,但我們不能讓孩子不明不白地回來。”
李征琴:寶寶回家還有困難
在繼續帶寶寶的問題上,李征琴說她從來沒有動搖過。但是寶寶回家還存在一些困難。“一是公安已將監護權轉給表妹;二是這個案子判下來,我也成了罪人,從道德品質上否定了我;三是我的身體出現問題,腰痛、腿部半月板損傷,還有高血壓。所以我想先調養一段時間。”
談及入獄的這段時間,李征琴說,“我一直在想怎么走到了這一步。至于是否申訴,我想考慮一下再說。”
李征琴表示,事發后,法院給老家的民政部門發了函,要取消其收養手續。公安部門也讓孩子的生母填寫了一份臨時監護權證明,但民政部門還沒有解除領養手續。而且,孩子是從施學斌的手中被帶給表妹撫養的,實際上是剝奪了他們兩人的監護權。如果孩子還要回到自己身邊,這個手續要怎么辦?她想知道政府能否幫忙將手續完善、合法化。
事發后近一年,其家中沒有任何進賬。政府給孩子租了房,每月出2000元生活費。對于這點,李征琴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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