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據新安晚報報道,來安一企業人事部經理夏青(化名)利用手中招工大權,大肆拿業務單位“回扣”,短短一年半時間就涉嫌斂財400余萬元。記者昨日獲悉,夏青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警方立案查處,目前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拿著高薪瘋狂斂財
今年39歲的夏青,畢業于江蘇省某名牌大學,擁有法律本科和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2011年5月,夏青應聘到上海一家大型外資企業工作,憑著出色的工作能力,很快走上了公司的管理崗位,后被總部派遣至來安縣分公司擔任人事部門經理。
2012年11月,來安分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對外招工,并決定選擇上海某勞務公司提供勞務派遣工。而夏青作為人事部門經理,在對勞務公司考察、篩選、推薦等過程中有著一定的話語權。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夏青本科學的是法律,知法、懂法,而且收入很高,案發前年薪高達30萬元。而這個有著令人羨慕的崗位和收入,并且前途光明的企業管理人員,卻因為對金錢的貪欲,走上了瘋狂斂財的道路。
每天收受回扣過萬
為了保持并發展與夏青所在企業的外包業務,上海某勞務公司負責人李某某找到夏青,要求他在業務來往中提供幫助,并主動提出以每個工時提成一元的價格,按實際用工人數給予夏青“回扣”。
落網后,夏青告訴民警,勞務公司給人事經理回扣是行業內的“潛規則”,大家都心知肚明。辦案民警說,由于夏青所在公司用工量極大,僅上海某勞務公司提供的工人就多達1000余名,照此計算夏青一天便可獲得數千元收入。與此同時,加上無錫、滁州兩家勞務公司也以同樣方式給予夏青回扣,夏青每天僅回扣收入就已過萬。
用贓款在南京購房
2015年5月初,來安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反映夏青在工作中有收受業務單位巨額回扣的嫌疑。隨后,該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立即抽調警力派駐該公司進行核查。
警方查明,夏青在任來安分公司人事部門經理期間,利用職權幫助上海某勞務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和無錫、滁州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周某某兩人謀取利益。
經過縝密偵查,警方發現,從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上海某勞務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通過網銀轉賬方式分17次送給夏青“好處費”共200余萬元人民幣。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夏青分11次收受勞務公司周某某好處費100余萬元人民幣,累計收受賄賂400余萬元。
去年5月13日,來安警方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偵查并將已經辭職的夏青抓獲歸案。落網后,夏青向警方交代,其用所得贓款在南京市一高檔住宅小區購置了一套價值200多萬元房產,并將贓款用于償還車貸和個人消費。歸案后,夏青如實交待罪行并退還全部贓款。
目前,來安縣人民法院正對該案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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