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申領工作部署會現場。
海口網5月19日消息(記者劉杰 通訊員張振漢攝影報道)記者19日下午從海口警方召開的居住證申領工作部署會上了解到,海口即日起全面啟動海口市居住證申領工作,暫住證將退出歷史舞臺。居住證持有人在公安機關辦理出入境、車管駕管等相關業務將享受到更多便利服務。
據了解,《海口市居住證申領辦法》已于5月17日在全市正式實施,居住證制度將徹底取代暫住證制度,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原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與居住證具有同等效力。《辦法》規定,非海口市戶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在海口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海口市戶籍公民,持本人身份證及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已在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居住證樣本(正面)。
居住證樣本(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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