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多次報道過,一群年輕男子在閔行區內飯店、KTV等場所消費,卻一種種理由拒絕埋單吃霸王餐,致被騷擾的餐廳虧損數萬元。
日前,該團伙帶頭的4名男子因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到一年零三個月不等。判決前,他們已經賠償了店家的全部經濟損失。
經查,2015年起,四名被告人經常伙同其他老鄉,前往吳中路上的一家火鍋店和一家KTV,酒后隨意推搡服務員,少支付或者不支付賬單。店員害怕受到人身傷害,都敢怒不敢言。
今年1月4號晚上,幾名被告人和同伴又去火鍋店吃宵夜,一直到凌晨五點左右。但當服務員將一千多元金額的賬單送來時,被告人撕碎了賬單。
而之后,他們還將蟑螂投進火鍋,與店員發生爭執,要求免掉全部的消費。在店家報警后,四名被告人被警方抓獲,判決前,他們賠償了店家的全部經濟損失。
原標題: 一團伙成群結隊吃“霸王餐” 尋釁滋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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