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屏縣人民法院4日發布,當地一女子因家庭瑣事與丈夫發生爭執,將丈夫掐死,被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陶某與被害人陶某某系夫妻關系。2016年6月26日,被告人陶某與飲酒后的被害人陶某某在家中因是否去田地里干農活發生爭吵,因雙方意見不合,繼而發生拉扯、打斗。打斗過程中,被告人陶某用雙手掐住陶某某的脖子,致被害人陶某某窒息死亡。
經鑒定,被害人陶某某系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自身急性乙醇中毒和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病變共同對死亡結果起到了加速作用。
石屏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陶某因家庭生活瑣事,故意傷害其丈夫身體,致其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后,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發、被害人自身的身體原因對死亡結果具有一定作用。根據被告人陶某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等實際原因,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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