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棔柿樓集》:揚之水著,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
名物學是一門古老的傳統學科,先秦時代即已產生,此后依附于經學而綿延不絕,直到近世考古學的興起才逐漸式微,乃至被人們淡忘。重新拾起這一名稱,是因為人們從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中發現,這一方法可以為傳統的名物學灌注新的生命。而在考古學逐步走向成熟的今天,我們完全有條件使名物學成為一種新的研究方法,解決文學、歷史、考古等領域中遇到的問題。
“名物”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周禮》所做的工作便是用器物和器物名稱的意義構建禮制之網,它因此為后世的名物研究奠定了基礎,確立了基本概念。宋代的金石學也正是在這一基礎上,以當代情懷追溯、復原乃至編織遠古歷史。
而當今之“名物新證”的概念,則是由沈從文先生率先提出。在《“(分瓜)瓟斝”和“點犀(上喬下皿)”》一文中,他解釋了《紅樓夢》“賈寶玉品茶櫳翠庵”一節中兩件古器的名稱與內涵,由此揭示出其中文字的機鋒與文物之暗喻的雙重奧義。這體現了沈從文先生深厚的功力:一方面有對文學作品的深透理解,一方面有古器物方面的豐富知識,以此方能參透文字中的“虛”與“實”。而虛實相間,本來就是古代詩歌小說一種重要的表現方法。這篇文字,實在應該推為名物考證的典范之作。也就是在這篇文章中,沈從文希望有人結合文獻和文物來研究古代名著,并且直接提出了撰寫《詩經名物新證》的課題。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我初從孫機遇安先生問學,遇安師命我把這篇文章好好讀幾遍,說此文本身便是“名物新證”的范本。同時又擬了兩個題目,即“詩經名物新證”與“楚辭名物新證”,要我選擇其一,我選擇了前者。《詩經名物新證》一書完成后,我曾在后記里寫下這一經過,不過當時還只是剛剛入門,對“名物新證”的概念實在還沒有形成自己的認識,比如,為什么要重新起用“名物”一詞?“新證”之“新”究竟在何處?新的名物研究與古器物學又有哪些不同?這些問題,我還沒有想清楚。
逐步有了一點想法,是在寫作《古詩文名物新證》的過程中。在此書的后序中,我大致總結了自己的基本研究方法,并且談到了研究中經常思索的幾個問題。之后不久,學友李旻為拙著《終朝采藍:古名物尋微》寫序言,其中提出了詩中“物”與物中“詩”的概念,這更使我想到:“名物新證”的理想目標,應該是用名物學建構一個新的敘事系統。此中應包含著文學、歷史、文物、考古等學科的打通,一面是在社會生活史的背景下對“物”的推源溯流,一面是抉發“物”中折射出來的文心文事。詩中“物”與物中“詩”,二者原可相互置換,入手的角度相異,方法和目的卻是相同的。我希望用這種方法能夠使自己在“詩”與“物”之間往來游走,尋找它們原本就是相通的路徑。
先說詩中“物”。文學研究與文學史的寫作,通常落墨于名家和名篇,亦即從藝術角度來看是屬于文學之精華的部分。但同時,我們是否還可以有這樣一種角度,即通過對詩中之物的解讀,觸摸到詩人對生活細節的觀察與體驗,揭示出物在其中所傳遞的情思與感悟?由此,一些在文學研究與文學史寫作視野之外的作品,也能體現出一種文心文事乃至彰顯出詩意的豐沛。
于是,我想到應該先把我所關注的“物”與詠物詩稍作區分。詠物詩之物,是普遍之物、抽象之物;而我的研究對象,更明確一點說是近年我主要關注的兩宋詩文中的物,是個別之物、具體之物。這些“物”,分散開來,是一個一個的點;把散落的點連接起來,便成一線,構成一部生活史細節的文學敘述史。“物”以這樣一種方式被關注,被書寫,而成為文學史的一部分。詩的藝術性,文字、格律、節奏、意境、意象等固然是其要素,然而用“格物”之眼貼近文學,或者也可以成為一種研究方法。
再說物中“詩”。今天的所謂“名物研究”,主要是研究與典章制度、風俗習慣有關的各種器物的名稱和用途。說得再直白一點,便是發現、尋找“物”里邊的故事。它所面對的,是傳世的出土文物;它所要解決的,首先是“定名”。我以為,對“物”,亦即對歷史文化遺存的認識,便是從命名開始的。當然,“定名”不是根據當代知識來命名,而是依據包括銘文等在內的各種古代文字材料和包括繪畫、雕刻等在內的各種古代圖像材料,來確定器物原有的名稱。這個名稱,多半是當時的語言系統中一個穩定的最小單位,包含著一個歷史時段中的集體記憶。而由名稱的產生與變化,便可以觸摸到日常生活史乃至社會生活史的若干發展脈絡。然后是“相知”,即進一步明確此物的用途與功能。它要求我們有對藝術和藝術品的感受力,能夠從細微之紋飾去辨識氣韻和風格,把握名與實發生變化的因素,以及變化因素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
文物是有生命的。它的生命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其一是作為原初的“物”,即在被使用著的時代,它一面以它的用途服務于時人,一面也以裝飾、造型等審美因素愉悅時人的目光。其二是作為“文”物,它承載著古人對社會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營造,有了更多的文化意味。“名物新證”應以歷史的眼光,辨明文物的用途、形制、文飾所包含的“古典”和它所屬時代的“今典”,認出其底色與添加色,由此揭示出“物”中或凝聚或覆蓋的層層之“文”。同樣是以訓詁與考據為基礎,新的名物研究與舊日不同者在于,它應該在文獻與實物的碰合處,完成一種貼近歷史的敘述,而文獻與實物的契合中應該顯示出發展過程各個階段的變化,此變化須有從考古學獲得的細節的真實與清晰。
回過頭再來看古名物學和古器物學,可以說,名物學是持“名”以找物,器物學是持“物”以找名。名與物的疏離處是二者各自的起點,名與物的契合處則是二者最有意義的殊途同歸。而新的名物研究便是從這兩個傳統學科中生長出來,復由考古學中獲得新的認知與新的方法——不僅僅是考古材料,而更在于考古學所包含的種種科學分析。
總之,“名物新證”所追求的“新”,第一是研究方法——融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于一身的考古學異軍突起,為名物學的方法革新賦予了最為重要的條件。第二是研究層次的深化以及研究內涵的豐富——由單純對“物”的關注發展為“文”“物”并重,注重對“物”的人文意義的揭示與闡發。今天的名物研究,應有古典趣味之外對歷史事件和社會生活的觀照。它的視野里更多的是日常生活細節,若干久被遮蔽的史之幽微,亦是研究過程常有的發現。一葉障目不可取,一葉知秋卻可以也應該作為“名物新證”的方向與目標。對我來說,這樣的考證過程永遠有著求解的誘惑力,因此總是令人充滿激情。
總之,定名與相知,是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定名是針對“物”而言;相知,則須出入于“物”與“詩”之間,以此打通二者之聯系。我把它作為研究工作的目標,也用它來檢驗自己的成績,同時更希望讀者也用這個標準來檢驗我的著述。今收在《棔柿樓集》中的卷十,便是我近20年來有關名物考證之著述大致分類的重新編訂,大多注明了最初刊發的時間。具體情況,在每一卷的后記里也都有說明。
《文心雕龍·史傳篇》第一節說:“開辟草昧,歲紀綿邈,居今時古,其載籍乎。”劉勰的時代,欲接通古今,惟有文獻一途。然而現代考古學的創立以及逐步走向成熟,卻為我們走進古代世界揭示了更多的可能,也完全有條件使幾乎被遺忘的名物學成為一種新的研究方法。
?
?
相關鏈接:
首屆海南“最美書店”評選揭曉 7家實體書店登榜?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