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月31日消息(記者高潮?通訊員馬潤嬌?張余武)近日,海南一中院二審審結一件合同詐騙案。婁某波騙取他人錢財共計189183元,構成合同詐騙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二審維持原判。
????2010年11月4日,婁某波出資注冊成立海口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后申請變更為屯豐公司。婁某波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又陸續成立該公司重慶分公司、貴陽分公司、貴州分公司等,經營許可范圍有房地產營銷策劃,裝飾裝修工程等業務。2013年9月,婁某波與屯昌某房地產公司簽訂某樓盤項目代理銷售合同。2014年初,屯豐公司及其分公司出現經營不善狀況且資金短缺,無法正常運營。此時,婁某波利用代理銷售該樓盤項目的便利,在銷售房產同時,對業主宣傳屯豐公司“一處購房,全球置換”經營理念,讓業主相信購買房產裝修并有收益,業主從而與屯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酒店公寓委托管理合同。公司收到業主裝修款項共計189183元,但至今仍未履行合同。
????婁某波不服一審判決,海南一中院二審依法駁回婁某波的上訴,維持原判。
?
?
相關鏈接:
海航機場集團提前布局 助力海南5年內開通百條國際航線?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