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經濟特區無償獻血條例》5月起施行
獻血年齡延長至65周歲
隨著海南醫療衛生事業迅猛發展,我省醫療用血以每年10%—15%的增長率不斷攀升,我省采供血工作依舊面臨著血液供需矛盾的窘境。為進一步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建立我省無償獻血工作長效機制,保障我省臨床醫療用血的需求與安全,今年3月26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海南經濟特區無償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獻血工作方面的職責,對規范采供血秩序、保障獻血和臨床用血安全等提出明確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獻血保障激勵措施,針對近年來我省獻血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一系列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定。
根據《條例》,在保證臨床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對在本經濟特區參加無償獻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醫療機構應當優先安排臨床用血。無償獻血者所獻血液經檢驗不合格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臨床用血時,可以合計免費使用其獻血量的等量血液。無償獻血者捐獻造血干細胞的,本人終身免費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臨床用血時,合計免費用血量不超過1000毫升。用血者自體輸血發生的費用,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條例》還增加對獻血特殊貢獻者的獎勵。規定:在本經濟特區獻血并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國家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和國家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可以憑相關證件,在本經濟特區內享受系列優待,包括免交進入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旅游景區景點參觀游覽門票費;免交公立醫療機構門診掛號費和診查費等。
同時,《條例》對無償獻血制度作出以下調整:一是適度放寬獻血年齡。新增規定“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獻血者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六十五周歲。”二是增加鼓勵獻血人群。《條例》規定:“提倡和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醫務人員、教職工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帶頭獻血”。三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修改單次獻血量。《條例》規定“符合獻血條件的公民,自愿獻全血者每次獻血量為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
(本報海口4月28日訊)
?
?
相關鏈接:
《海南經濟特區無償獻血條例》5月1日起實施?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