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海南省江西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海口掛牌成立。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強調“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等。中央12號文件鮮明指出,海南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省委書記劉賜貴要求,堅定不移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打造海南特色的社會治理樣板。海口市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的具體實踐,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近年來,海口在人民調解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經驗。
海口市司法局給人民調解專家庫獲聘專家頒發聘書。
一、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強化政策支撐、制度創新引領
海口深刻領會黨的領導是“楓橋經驗”的靈魂這一歷史實踐經驗,深刻認識到擦亮新時代楓橋經驗這塊金字招牌,必須走制度創新之路。市區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市區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具體舉措,聚焦隊伍建設,圍繞動態管理、績效考核、補貼發放等,先后出臺《海口市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10項制度,著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同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每年投入3000萬元,專項保障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二、大力推動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
海口結合省會城市和城鄉差異化的特點,在全市各區、城鎮、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把人民調解觸角延伸到社會治理末梢,實現矛盾糾紛“發現在早、防范在先、處置在小”,有效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在區、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村(居)配備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根據實際情況在矛盾多、人口較多的村(居),配備1-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在矛盾糾紛較少或人口較少的村(居),合并2-3個村(居)配備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同時,成立了交通、旅游、醫療等領域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16家。目前,全市4個區、44個鎮(街道+開發區)、457個村(居)、16個行業性調委會,共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497名(其中公開招聘180名,組織推薦317 名),兼職調解員 3302名,實現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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