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未經批準屬違建
對于顏女士未經相關部門許可就擅自搭建陽光房封閉的行為,2020年5月14日,海口龍華區大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以未經規劃許可擅自加建構筑物(陽光房)的行為,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顏女士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構筑物。
該中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市民在房屋北側擅自搭建戶外構筑物是違建,因為它是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其次,該行為不僅嚴重影響城市容貌,還存在侵害相鄰,特別是妨礙相鄰的住戶的正常生活(接到樓上住戶的投訴件),故城管建議必須依法給予拆除。
市民在公共區域可以搭建陽光房嗎? 對此,該中隊負責人表示,若市民想在公共空間搭建陽光房,封閉露臺等行為,市民除了需要征得有關利害關系人(業主及物業)的同意外,還要取得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
記者伍鳳妹 攝影報道
(海口網6月8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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