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辟邪文化之一:黎族辟邪文化概念
黎族辟邪文化產生之由來
黎族人世居于海南島五指山區,幾乎與世隔絕,長期以來雖受中原封建辟邪迷信文化的直接或間接滲透影響,其世代傳承于民間的辟邪文化仍然保存了島嶼型的原始文化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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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黎族辟邪文化概念
所謂“邪”,是“精靈”、“鬼魂”、“妖怪”、“魔力”、“神明”等的宗教迷信文化觀念的總稱。
“精靈”是指自然物的“魂靈”,是按照黎族祖先的模式推衍出來的。它像祖靈那樣,具有人的意志、感情和欲望,以自然界的事物和力量為崇拜對象。“鬼魂”是人死后的靈魂變成的,在黎族傳統觀念里是永生不滅的,所以鬼比人多,原野山川無處不有,凡是鬼都會興惡作亂,不論好人、壞人、大人、小孩、兇死病死、老人自然死亡的鬼,還有“祖先鬼”,“父母鬼”,一律作祟于人。(高澤強《黎族的祖先祟拜》,載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研究》第一期,第29?30頁)“妖怪”是動、植物所幻變的附生物,如狂風與自己為敵專做惡事的“妖魔鬼怪”,他們常借“善”神之力進行巫術防范、驅趕,以求免禍。“魔力”是神秘的超自然力,是各種超自然體皆有的超人力量,但作為一種祟拜對象的“魔力”,則主要指那些無具體形象或固定附體的,無獨立人格或專門名稱的各種超自然力,象精靈、靈魂、靈物一樣,是超自然力的一種表現形式。而這種“魔力”是巫術儀式中所要控制、利用、驅使的主要對象。“神明”是由“鬼”產生的,出于殷商時期的上層文化,而黎族中的“神”是從漢族“道公”那里輸入的。“神”是人格化的東西,人在自然途徑下不能辦到的事,神則能輕而易舉地辦到,天有甚者,神總是想到作到,言到事成,人的生命總是有限的,有生必有死,神則永恒不滅,長生不死。人總是遵循自然法則的存在,神則是不受自然法則限制的超自然存在。支配人的力量便在想象中成為高于人的存在,人的一切作為、權能和智慧受自然法則的限制,而高于人的便是神靈了。
于此,黎族人把幸福生活的獲得視為善良之神的仁愛,把苦難與不幸,或者看成是鬼邪或惡魔的作祟,或者視為由于自身的罪孽和不道德行為而受到來自上天或諸神靈的懲罰。他們往往把自己沒有把握、不能確定的未來歸諸奧秘莫測的天意,而把日月周行,列星照耀、風云變幻、雷鳴電閃,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生死貧賤、吉兇禍福,等等,說成是神靈的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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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