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東寨港紅樹林濕地保護管理的決定》解讀
????立法保護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社會監督
????《關于加強東寨港紅樹林濕地保護管理的決定》提出了一個令人激動的設想,建設面積為12萬多畝的東寨港紅樹林濕地。那么,這個將于3-5年內建成的我國最大面積的紅樹林濕地,保護與利用方面有何特點?
海口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朱韶雄介紹說,?《決定》在東寨港紅樹林濕地保護管理與利用上體現了四個方面的精神,即“立法保護、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社會監督”:“立法保護”就是用人大立法的方式對海南東寨港紅樹林濕地實施長遠根本性制度保護;“科學修復”則著力于通過改善濕地水質、修復濕地功能,使濕地生態系統得以修復,生物多樣性進一步顯現;“合理利用”突出了利用東寨港紅樹林濕地開展生態保護和科普活動的教育功能,以及充分利用濕地的景觀價值和文化屬性開展旅游休閑等活動的社會功能;“社會監督”則強調社會參與,讓人大立法公布于眾,讓海南老百姓、社會各界來監督執行。
????“《決定》也體現了四大特點!”朱韶雄說,一是擴大了保護和控制的范圍,由原來的5萬多畝增至12萬多畝。二是實行分區保護和管理。《決定》明確東寨港紅樹林濕地分為東寨港保護區及依法劃定的外圍保護水域、三江濕地公園和紅樹林濕地景觀控制區,其中東寨港保護區包括核心區、緩沖區、實驗區。三是明確規定東寨港紅樹林濕地內禁止開墾和圍墾,并要求海口市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保護和管理。四是要求海口市政府統籌協調東寨港保護區周邊居民的轉產、就業和安置,建立綜合生態補償機制。
(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