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筑家院,重建書院
孟儒定早年博覽群書,究心詩賦,兼優書法,《崖州志》稱其“年二十應試,尊隸州州同,不以是,取入州(崖州)學”,后赴瓊臺書院游學,師從云澹人邱宇田先生,深得器重,歲科均列前茅。科廷試后,補復教諭,遇缺盡先選用。奈何仕途多滯,遇缺偏難轉補,其后居家養志教授于鄉,歷掌十所書院課藝,無仕而以拔貢待遇終。其學術諳深、內行尤篤、勤儉善誘,“名士多出其門”。
由于孟儒定在地方的影響和功績,深得官方器重和民間敬重,朝廷予以嘉獎,賜匾賞銀,生前誥授奉政大夫、晉授承德郎、候補福建直隸州州同,保舉正五品銜。雖然拔萃后的孟儒定并沒有升遷官階,但他是“候補福建直隸州州同、遇缺盡先選用教諭”,即似于官而異于官、近于民又在民之上,其在鄉間具有特殊身份和獨特地位。
孟儒定因以勤儉起家,致力墾荒,漸臻富有,營筑規模龐大的拔貢家院十幢。這是瓊南民居崖州合院代表建筑之一,海南省內專家曾專門進行實地考察。
拔貢家院座落于十所村北坊,原先共有10幢的磚瓦木式三合式院落,幢幢相連,幢幢相同。每幢前面是前一幢的后壁,正面是正屋,兩側有小門樓、橫房,院落中有一露天曠地,谷倉庫和廚房前有天井。
孟儒定原配何安人,續配吉安人,生五男六女,每男住兩幢三合院落。羅英蓮說,因為家庭大,尚未分家用餐時需鳴鐘通知,三代人圍攏進食。
上世紀50年代,孟儒定故居被沒收分給農民,1970年代被毀了兩幢,此后又陸續被毀損,現保存較為完好的有五幢。改革開放后,古宅已歸孟拔貢后人居住。
孟儒定治家甚嚴,督子嚴讀,而處人又甚寬,憐孤恤寡,尤以教化鄉民、澤被鄉里為己任,如營祖祠、修文廟、設學田,諸凡義舉,數不勝舉。孟儒定以學、行名噪一時。
清咸豐年間,崖州四區有兩所書院,一所是樂羅“德化書院”,另一是“十所書院”。十所書院的前身是十所文昌社學,同治乙丑年(1865年),社學(文昌廟)因歲久傾頹,雨漏淋濕,多處出現了坍塌的跡象,這讓孟儒定焦心不已,決定籌資修建。
光緒乙亥年(1875年),他傾以首院事與鄉人會商,決定重建學宮,歷時兩年,于光緒三年丁丑(1877年)仲春竣工落成,孟儒定親自撰寫《重建十所書院記》一文并勒碑石一塊,永垂后世。
《孟氏族譜》記載,十所書院座北向南,為三進格局,四周砌圍墻。第一進兩間,向南并排樓式門,大門懸橫匾“奉先第”正楷字;第二進為正中大廳一間,廳內掛匾,匾刻“雙拔萃”,意指孟氏出了孟文震和孟儒定兩位拔貢;第三進屋共六間,中為大廳,廳內陳列歷代祖先神位,廳堂兩側廂房四間,廂房東面偏后有一樓,樓沿前是天井。
學子來自九所、羅馬、中灶、新莊、抱旺和龍浩等地區,教師由鄉紳推薦任教,經費由學生付給。民國時,崖縣縣府曾派人親臨督學。1934年改為十所初級小學,1948年起由人民政府調派公辦教師,1969年末,十所初級小學遷新址后被毀。
(編輯: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