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9日消息? 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近日公開對“網絡水軍”表示關注、認為“確實需要治理”之后,“網絡水軍”現象為多家媒體報道,甚至成了口誅筆伐的對象。
“網絡水軍”的負面影響究竟有多大?“網絡水軍”的存在,是否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網絡水軍”的生存狀況究竟如何?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水軍”新手 忙活一天一塊多
記者在網絡搜索引擎中輸入“水軍QQ群”,馬上就搜到了大量的QQ群號。記者嘗試申請加入十幾個群,大部分都顯示成員已滿。不過,有發布者表示,“自從媒體曝光了‘網絡水軍’問題之后,群名稱全部都改掉了,不太好找”。
在記者加入的QQ群中,群主對申請入群的人并沒有特殊要求。一位成員告訴記者,水軍群一般分為新手群和非新手群,新手群中大多是剛剛加入的,大家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在群里隨時發問,管理員會詳細說明任務要求、上交報表要求以及如何將酬勞打到賬戶。
在一個非新手群里,記者看到成員的群內昵稱顯示出明確的分工,有“營銷”、“寫手”、“公關”、“客戶”、“推廣”、“執行”等身份,還有人專門負責刪帖。這里同時聚集了眾多網站、公司公關部門以及公關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們形成了一個圈子。
“網絡水軍”工作的范圍非常廣,有的頂帖,有的做投票,有的專做評價,也有的專門加QQ群。管理員發布任務,一般是針對在不同網站和論壇上的同一篇帖子,對于回帖的內容有明確要求,如字數要達到規定字數以上,發布者的注冊名稱要真實化、內容不能復制等。最后考察工作量時,管理員會要求“水軍”成員做Excel表格,對于表格名稱也有明確的規范。
大部分的回帖都要發在論壇以及網站上,首先要注冊賬號,才能發帖,由于有大量的“水軍”人員承接同一項發帖任務,操作不熟練的水軍新手,發帖很容易被擠出有效范圍。“管理員會設定有效樓層(即跟帖數量),超出限定范圍的都不計入工作量,也就是白做了。”一個水軍新手告訴記者,他雖然加入十幾個水軍QQ群,但忙活了一天,一共才賺了一塊多錢。
“網絡水軍”最被公關公司看重
公關界資深人士魯洪暠告訴記者,“網絡水軍”早在2005年左右就有了雛形,“就是已經有一部分人愿意去做這樣的事情了,也有人愿意提供報酬,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行業。而在這之前,還沒有形成有人掏錢,有人做事的鏈條”。
最初,非商業目的的事情做得較多,比如炒作賈君鵬、芙蓉姐姐等,都是單一炒作一個網絡事件,多是以帶動網站的流量為目的。而如今的“網絡水軍”炒作則多以商業利益為目標,大多是推廣產品或品牌,或是某項專門服務。
網絡公關專家陳墨認為,“網絡水軍”在一定程度被妖魔化了,互聯網時代,企業必須通過網絡宣傳自己,網絡是一種有效的宣傳途徑,因此使用“網絡水軍”是一種客觀需求。
由于“網絡水軍”越來越活躍,公關公司也逐漸注意到其在商業宣傳和炒作中的作用。記者從拿到的一份某電腦公司的宣傳計劃中發現,利用微博傳播被放在了計劃的首要位置,公關公司甚至已經設計好了增加多少微博“粉絲”,每天安排一定數量的“水軍”來微博中發言,如果出現無端謾罵等情況,可以聯系微博運營方刪除留言,甚至可以請求運營商屏蔽用戶或IP段。
一位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在北京某公關公司工作的男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這種監控方式在公關界已經非常普遍,而且公關界人士也非常重視“網絡水軍”的作用。他也加入了水軍QQ群,有問題會隨時聯系群管理員。他還給記者展示了某國際知名飲料品牌的宣傳推廣方案。在這份方案中,網絡曝光被認為是該品牌一旦遇到公關危機時的最大危害。方案中寫道,“消費者遭遇產品缺陷或企業服務問題,并在雙方溝通中得不到公正對待,就會利用所有渠道(尤其是網絡)討伐相關企業”,而危機公關的目標就是“及時監測,減少網絡負面聲量”。公關公司除了會托關系刪除相關負面消息外,還要利用網絡水軍進行回擊,并轉移話題。
“網絡水軍”如何監管眾說紛紜
“我覺得這個行業需要規范,從企業到公關公司到監督機制都要形成一定規范性,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做虛假的宣傳。比如一個藥品,你夸大了它的功效和藥力,這就是虛假的,就要堅決取締。但是如果是為了詮釋一輛汽車的駕駛感受,由于每個人的駕駛技術不一樣,可能觀察不到汽車的某個優點,通過‘網絡水軍’夸這輛汽車的優點,這本身并沒有錯誤。”魯洪暠認為,政府部門要完全取締“網絡水軍”是不可能的,因為有龐大的市場需求量。而且網友也有權上網發表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區分誰是“網絡水軍”并不容易。如果簡單從事,會不會在某種程度上侵犯公民在網上的言論自由呢?
陳墨告訴記者說,他曾經與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聊過“網絡水軍”的監管問題,但并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他認為,應該取締那些虛假的、低俗的炒作,但也要防止擴大化,政府應該立法規范,“廣告的形式大家都煩,在路口發放的房地產廣告,你不愿意看可以不看,但你不能因為煩就上去毆打發廣告的人。政府不能懲治發送廣告的,而應該追究雇傭他們的人或公司。‘網絡水軍’也一樣。”陳墨表示,只要不違法,不侮辱誹謗他人,“網絡水軍”也是企業宣傳的一種有效途徑。
對于網絡公關公司管理的難點,陳墨認為是因為從事網絡公關的不僅只有網絡公關公司,也有打著營銷公司、廣告公司的幌子從事網絡公關的。“對所有的從事網絡公關業務的公司,都應該登記在冊。要搞清楚有多少‘水軍’,首先要搞清楚有多少人從事網絡公關。在這一基礎上,對于網絡公關公司從事的項目,可以像現在對廣告的管理一樣操作,采用登記備案制。這樣,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不合規范的項目就能得到控制。”
針對有人期望政府用法律來規范網絡水軍的提議,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導匡文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網絡水軍”現象是新出現的事物,規范起來比較困難,至于明顯的違法的,危害社會的事件,本身就有法律來規范。而對于像捧紅一些人的炒作,則只能從道德方面來譴責,很難用法律來衡量。匡文波說,在國外也有很多網絡公關公司,也沒有成文的法律規范,“對于新生事物,我們也沒有必要過早規范它,因為變化太快。”他同時表示,確實要認識到“網絡水軍”可能造成的危害,“比如三鹿奶粉事件,最初廠家也想通過網絡公關公司來解決問題,如果廠家成功了,肯定會對社會造成巨大危害”。匡教授認為,如果是受害一方在名譽和利益上有損失,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按照中國法律,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太低,而國外法律體系中對精神損害賠償額度是非常巨大的。當然,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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