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酒店與餐飲協會和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會聯合會在
海口簽訂了海南省酒店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這不但結束了海南建省23年來酒店與餐飲行業一直沒有行業工資標準的歷史,而且改變了以往職工工資由企業單方說了算的局面。今后,3494家酒店餐飲企業約16.5萬職工,可以坐下來與企業理直氣壯地談工資待遇了 ?-現狀:工資協商不敢談,也不會談
“你目前的工資是多少?”
——“800元”。
“有沒有覺得工資低,想漲工資?”
——“哪有人不想多掙點錢的,當然是越多越好嘛”。
“有沒有向老板提議過漲工資?”
——“沒有,要是覺得錢太少就走人,哪里給得多,就去哪里干”。
以上是記者與海口一家餐飲店服務員阿蓮的真實對話。在海南,和阿蓮想法一樣的酒店餐飲從業人員不在少數。對于他們來說,工資集體協商是個陌生詞語,從未想過。
工資集體協商,簡單來說就是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集體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的行為。
其實,工資集體協商并不是什么新鮮的概念,早在10多年前,我國就已經開始推行這項制度,至去年9月,集體合同已覆蓋了全國1.85億職工。
“海南現有酒店與餐飲企業1萬多家,常態從業人員30多萬人,是第三產業中企業數量最多、職工隊伍最大、網點分布最廣的行業。服務質量的提高有賴于高素質的員工,而目前餐飲酒店行業職工素質還有待提高,這與工資待遇不盡合理有一定的關系。”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會聯合會主席陳恒告訴記者。
不得不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是件棘手的事。不但是許多企業業主不想談、不愿談,抱著逃避或者觀望的心理,而且工會和職工大多也都“不會談,不敢談”。
“有些大型餐飲酒店連鎖企業,幾千名員工,一人加100元工資,一年就多支出幾百萬,所以,企業對此非常慎重。”一位企業經營者如是說。
?-過程:三輪協商,七易其稿 據悉,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協會和海南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會聯合會今年以來一直在籌劃運作這項集體協商工作。初衷是進一步完善海南酒店與餐飲行業收入分配制度,穩定行業人才隊伍,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協商經歷了一個艱苦的過程,成果來之不易。”陳恒介紹說,“我們先后進行了三輪協商,七易其稿。”
專門負責此事的工作小組首先通過“向企業和職工發放調查問卷”、“深入基層調查摸底”等方式,對全省行業的工資情況有了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隨后,決定按不同類型、不同檔次、不同地區的特點,制定出以點帶面的思路,即首先由省行業協會在其873家會員企業和連鎖企業中全面鋪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然后選擇三亞市(一類地區)、儋州市(二類地區)、文昌市(三類地區)的行業協會作為試點,“以點帶面”在全省行業中全面鋪開。
按照合同,海南酒店與餐飲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為:在政府規定最低標準的基礎上,一類地區上浮20%;二類地區上浮15%;三類地區上浮10%。更重要的是,合同還分別對三類地區四星級以上和以下酒店、年營業額200萬元以上和以下的餐飲企業的10大工種,列出了具體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三亞市四星以上酒店的經理最低工資2500元,服務員、保安員、清潔工最低1000元。在文昌市、東方市等三類地區,服務員、保安員等最低工資定為750元,經理的最低工資定為1100元。
合同還規定,當企業實現年度利潤增長時,職工工資年增長幅度應不低于5%(剔除物價上漲指數);當企業經營困難出現虧損或不能完成約定的經營目標時,企業可與職工通過集體協商約定職工工資不增長或者確定降減幅度。合同對加班和各類假期工資的標準等多項內容都作了約定。
“企業是自愿參與,目前已經簽約的企業達到了3494家。”海南省酒店餐飲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還沒有被覆蓋到該集體合同的從業人員,爭取在今年內全部推開,將他們納入此范圍。
?-效果:合同保障激勵發展 究竟這份合同能給員工們帶來什么好處?
據了解,目前在澄邁的餐館,服務員的工資還是五六百元,還沒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80元,而有了這份合同,當地服務員最低工資應該達到750元。
作為省會城市的海口,酒店服務員工資大多在1000元以上,餐飲業服務員稍低,有的僅拿800多元。按照該合同,海口地區服務員至少應拿到1000元。至于在該行業中收入處于高端的經理級,合同中定的標準為1800到2500元,大部分企業給經理的薪水都明顯超過了這個水平。
海口有名的本地餐飲龍頭金豪酒家一名員工表示,能夠與老板談工資,除了對收入有利,保障生活水平以外,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很明顯。因為合同規定,企業效益好了可以加工資,那么員工就感到自己與企業的利益結合在了一起,會在工作中更加關心企業的發展,與企業共同成長。
儋州市餐飲烹飪協會會長侯群英說,簽了集體合同的企業,無疑對未簽訂合同的企業形成了壓力,這個行業流動性本來就大,工資開得過低、員工沒有發言權的企業,很難留住現有員工了。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企業都必須重視發展和諧的勞動關系,企業要為員工考慮的不僅是他們的生存,還包括他們的職業前景,唯有這樣,企業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總工會主席符興認為。
對于如何確保簽訂的合同執行到位,陳恒表示,將整合社會資源,對合同內容的落實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督促;加強和完善瓊海、東方等市縣的酒店與餐飲行業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鞏固已有成果,使工資集體協商動態化、長期化、制度化。”
編后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本版一直在關注業內的“用工荒”及員工工資福利待遇等一系列問題,人力成本增加,飯店競爭越來越激烈、經營面臨困境,員工權益得不到保障等現實情況,造成行業內基層員工招不來、人員流動性大,良才難求或留不住,服務質量得不到保障等突出難題。很多飯店的總經理深知這些弊病,有的想給員工漲工資但又迫于經營的壓力或業主方面的期望而力不從心,有的即便有心提高員工工資,但又不知道什么樣的標準合適,只能派人去調查多家同類別酒店的工資水平,再商議如何給員工漲工資;而員工多因處于弱勢地位,想要求漲工資但又不敢跟老板提,或提了也不會得到理會,往往選擇跳槽或流動到其他行業。
海南省這份合同不僅按區域、按企業類別和工種定出了酒店與餐飲行業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且還列出了“當企業實現年度利潤增長時,職工工資年增長幅度應不低于5%;當企業經營困難出現虧損或不能完成約定的經營目標時,企業可與職工通過集體協商約定工資不增長或者確定降減幅度”等多種保障員工工資權益的條款,這對于處于弱勢地位、但又渴望想漲工資的員工來說無疑有了一把“尚方寶劍”,是一件利于穩定海南飯店業服務質量、促進海南飯店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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