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根據規定,夏季室外高溫作業,勞動者應獲得高溫補貼 記者陳勇攝
???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謝玲 見習記者劉閃 通訊員張偉
??? 近日,武漢市安監局就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情況,對武漢市部分在建重點項目施工現場進行了檢查,發現仍有部分企業不知道應該發放高溫津貼。
??? 根據記者近日走訪施工工地情況來看,部分戶外露天作業的零工、散工的高溫補貼難以落實到位。部分勞動者即使難以享受高溫補貼,也不會輕易去維權而得罪老板,導致維權陷入兩難境地。
??? 探訪:零工散工難獲高溫補貼
??? 日前,記者來到梨園附近的一處施工現場,來自黃石陽新的建筑工人老楊正在午休,由于天氣炎熱,他頭上布滿了汗珠。“早上工作從7點半到11點半,下午2點到6點,中午休息兩個小時。”老楊說,前幾天天氣比較熱,午休時間可以延長半小時,但是沒聽包工頭說會發給大家高溫補貼。
??? 記者在施工現場了解到,整個施工項目承包給了若干個包工頭。不同的施工人員是由不同的包工頭招來的,報酬也不同,給多少全憑包工頭個人意愿。“以前如果連續幾天高溫,包工頭會發一些水、瓜果,相當于高溫補貼了。”
??? 記者又在東湖路、八一路延長線、中北路等施工工地,采訪了十余位建筑工人,不少搭腳手架、噴漆的散工、零工表示,由于工作時間不固定,短的兩天,長的一個月,每個工地的包工頭做法都不同,給不給要看老板心情,很難跟工地的長期工人一樣固定享受高溫補貼。
??? 規定:過40℃應停止露天作業
??? 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凡天氣預報日最高氣溫35℃以上,都應算作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辦法第八條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 根據武漢市有關文件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執行時間為每年7、8、9三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 武漢市安監局相關人士表示,在前段時間檢查中,仍有小服裝廠等部分企業負責人不知道要給高溫下的勞動者發高溫津貼。該人士稱,下一步將以成文的形式加強宣傳力度。
??? 維權:勞動者維權陷兩難境地
???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了高溫勞動保護的措施,如辦法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供給防暑降溫飲料,并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各有關部門也組織抽查和暗訪,對執行勞動保護工作不力的企業,根據情況對企業進行處罰。這些措施得以讓高溫下的勞動者通過一定的途徑維護合法權益,但事實上還要視情況而定。
??? 中北路上的一位建筑工人告訴記者,若為了每天8元錢的補貼跟老板鬧僵了關系,最后說不定會丟了自己的工作。同時他透露,老板也會根據天氣調整工人上下班時間。
??? 據知情人士稱,勞動者通過投訴可以拿到法定的補貼,但他們也擔心會得罪老板。高溫補貼更多地要依靠企業負責人的自覺主動執行,否則會讓一些勞動者陷入維權兩難的尷尬境地。
聲明:所有來源為“海口晚報”、“海口網”的內容信息,未經本網許可,不得轉載!本網轉載的其他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內容均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網觀點,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您發現本網轉載信息侵害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0898-66835631(傳真),我們將及時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