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跡斑斑
法院的判決書顯示,自1998年以來,聶磊以獄友、鄰居、親屬等關系,吸納、招募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勞改勞教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進入開辦的經濟實體,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領導者的上百人黑社會性質組織“聶磊公司”。成立了多家房地產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開辦了紅星游樂城、震泰游戲廳、福滿多娛樂城等娛樂場所,聚斂了大量財富。
2000年起,“聶磊公司”漸漸向賭博、色情等行業滲透,擴張勢力范圍,組織內部層級更為清晰、分工更為明確,后又開設“新藝城夜總會”,組織婦女大肆進行賣淫活動,開設地下賭場。
判決書顯示,10余年來,聶磊團伙參與數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跡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聶磊當時在中山路開辦紅星游樂城,將游戲室發廣告的三人打傷,隨后三人被送往醫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搶救無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聶磊在延吉路波爾卡迪廳娛樂時與誤闖進其包間的王某等人發生肢體沖突致王重傷。事后,聶磊等人以賠償25萬元為條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機關報案。
2000年10月12日,聶磊指使手下將青島輝煌人間娛樂有限公司經理李某的雙腿打斷。2006年12月5日,聶磊指使手下毆打33路公交車隊車隊長。
因懷疑妻子周某與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當關系,聶磊指使幾個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將朱某帶到昌樂路一家茶樓,將其面部打傷。后來聶磊感覺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斂。當年4月13日,朱某剛走出小區便被劫持至面包車上,對方把事先準備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10多年來,被告人聶磊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傷、13人輕傷、8人輕微傷,非法買賣槍支1支,非法持有槍支13支。
案發回顧
從2000到2010年6月,聶磊迎來了其人生最“輝煌”的十年,其成立的全濠實業有限公司在青島開發、購置了多處房產、土地。“后期,其一度控制了青島市部分區域和行業”。一位了解內情的人士告訴記者。
聶磊的落馬頗有戲劇性。同在香港中路、位于“新藝城夜總會”斜對面的青島頤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島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級酒店,青島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動均在此進行。
檢察院起訴書稱,3月27日零時許,一名高姓女子組織“新藝城夜總會”四名女青年到頤中酒店賣淫,與該酒店內“霧之花夜總會”保安因故發生爭執并廝打。后“新藝城夜總會”總經理助理蔡某將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將此事匯報給聶磊或任姓骨干,蔡某聯系不上聶磊,于是找到了任某。之后,任某糾集數十人,攜帶砍刀、棍棒等至頤中酒店大廳內,先對前來消費的客人進行毆打,又至三樓夜總會,持砍刀、棍棒等對夜總會工作人員進行毆打,并砸毀物品。
行兇當天,恰逢國際某運動賽事在青島舉行,前來參加比賽的國內外運動員,均被安排入住頤中皇冠假日酒店。這一影響惡劣的惡案引起了高層的注意,當天參與打砸的一些馬仔相繼落馬,聶磊也進入了偵查人員的視線內。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向全國通緝聶磊。兩個月后,聶磊落網。同年9月7日,青島市公安局宣布,青島警方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余名成員已歸案。
聶磊歸案后,包括青島公安局市北區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李滄區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在內的30余名公職人員相繼落網。
其中一個細節耐人尋味。公安民警在抓捕聶磊犯罪團伙時,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王曉青為了保護不法分子,竟然開著一輛載著不法分子逃亡的車,接連撞毀多輛警車,試圖逃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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