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26日消息?9月28日,省高院對瓊昌公司訴昌江縣政府、昌化鎮政府行政賠償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兩級政府賠償原告73萬多元。
2003年9月,瓊昌公司一紙訴狀將昌江縣政府和昌化鎮政府告上法庭,訴請法院依法撤銷昌江縣政府《關于棋子灣旅游區開發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縣長辦公會議紀要》、昌化鎮政府《關于瓊昌公司撤出棋子灣的通知》,并共同賠償瓊昌公司的損失。由于種種原因,瓊昌公司隨后又進行了撤訴處理,直至2004年再度起訴。
2004年10月,該行政訴訟案在海南中院開庭審理。2004年12月,海南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兩級政府的4份公文。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省高院后被駁回。
2005年8月22日,瓊昌公司向海南中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昌江兩級政府賠償142萬多元損失。海南中院后一審判令被告賠償瓊昌公司73萬多元。昌江縣政府和昌化鎮政府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起上訴。
9月28日,省高院對此案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
新聞回放
?
2001年5月,經昌江縣政府同意,昌江棋子灣瓊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瓊昌公司”)與昌化鎮政府就棋子灣旅游區前期開發有關事宜達成了協議。瓊昌公司后陸續投資近300萬元。
2003年2月,昌化鎮政府一紙《通知》:解除與瓊昌公司的《協議書》,瓊昌公司限期撤出該旅游區。
?
相關鏈接
政府屢“變臉” 昌江棋子灣旅游開發10年無果
變臉政府再變臉 昌化鎮政府不賠償反告勝訴方
昌江縣政府無視法院判決 拒不賠償企業損失
有話直說:不能說變臉就變臉
王比學:政府哪能說“變臉”就“變臉”!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