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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發(fā)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此前,“不動產登記”總被與反腐關聯(lián)一起,而事實上,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直接目的,還在于更好地落實物權法,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
8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發(fā)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這是2007年物權法頒行后,不動產登記制度法制化的最大進展。
此前7年中,“不動產登記條例”一直“只聞雷聲、不見雨下”。去年初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中,倒是明確了“由國土部、住建部會同法制辦、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在2014年6月底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并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顯然,這部關系到全體國民的重要立法已然爽約。
而從昨日公布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的“暫行”二字中,我們不難推測,復雜的利益糾葛背后,博弈可能仍未結束,諸多重大問題還未有共識。但基于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急需出臺的緊迫性,這部法規(guī)已無法再延宕下去。因此“暫行條例”就成了應急之選。從“條例”到“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未來仍充滿了不穩(wěn)定。
公布立法草案廣泛征求民意同樣可視為立法博弈的繼續(xù),這使得“暫行條例”的出臺也有待時日。不但征求意見本身有期限,這些意見還需要匯總、歸類、分析并處理。汲納民意需要一個過程。不說物權法本就是歷時13年經8次審議方獲通過,且舉一個更具參照性的例證:被稱為“新拆遷條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也曾被限期出臺,在激烈的爭議下,最終不得不通過兩次征求民意來平衡各方利益。
盡管如此,國土資源部地籍司副司長冷宏志仍然給出了一份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時間表:從2014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tǒng)一規(guī)范實施,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實施,用四年左右的時間,運行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管理信息的技術平臺,實現(xiàn)不動產的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聯(lián)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體系。這個時間表屆時能否實現(xiàn),在很大程度上還得看民意參與立法博弈的結果。
在立法艱難時代,征求民意更加耐人尋味。“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法制化,不僅關系到全體國民最基本的財產權屬,也關聯(lián)著國土、住建以及稅務等部門的相關權力歸屬。“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本就“難產”,征求意見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賦予平衡部門利益之爭的工具。另一方面,對于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法制化來說,依靠民意、汲納民意更可超越既得利益者的阻礙。
此前,“不動產登記”總被與反腐關聯(lián)一起,而事實上,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直接目的,還在于更好地落實物權法,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這里的“不動產”,不但包括與公眾關系最密切的房屋,也包括集體土地、林地、耕地等多種形式。如果說這一制度有助于反腐,那也是一種附加性結果,是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所具有的工具價值之一。將來我們或可樂見這一制度助力反腐,但在立規(guī)建制上,還得回到不動產權屬保護的原點,實事求是地推動這一法案的早日正式出臺。